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立足经济手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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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 00:51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李运涛 张文德 陆昀 北海报道】 “总体来看,我国房地产市场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市场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已由过去多年的需求不足转变为局部性、结构性的需求增长过快。”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日前在北海召开的2005年中国住宅创新成果展示会暨房地产论坛上表示。
刘志峰说,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发展中主要有几个问题: 一是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二是部分地区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三是商品房结构性问题进一步凸现;四是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 刘志峰表示,当前房地产市场中的问题,是市场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是局部性、结构性问题,但如不及时加以解决,有可能深化成全局性问题。根据建设部等七部委日前发布关于做好稳定房价工作的意见,今年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主要有三个基本精神:一是立足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二是立足于维护普通居民的基本住房权益;三是立足于以经济手段为主调控市场。这次调控,坚持遵循经济规律,以税收手段为主,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实行供应和需求双向调节、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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