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将进口双酚A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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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 17:5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2日电 (记者 雷敏) 商务部12日发布2005年第25号公告,将对原产于日本、俄罗斯、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的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调查截止日期为2005年11月12日。 据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4年5月12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俄罗斯、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该被
鉴于案情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延长本案的调查期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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