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侯利红 发自北京
昨天(11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下发《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提出自本月10日起至9月30日,将在全国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本次整治工作旨在加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预防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
从5月10日至6月30日,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对从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
今年3月29日,京沪高速公路江苏淮安段2辆货车相撞,导致液氯泄漏,造成29人死亡、1万多人大转移。4月12日,江苏省无锡市一化工厂又发生氯气泄漏事故,2000余人被紧急疏散。而在此前的短短半个月时间内,全国至少发生了10起危险品泄漏或燃烧事故。
正是这一系列发生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催生了危化品的督导之行。4月20日,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了10个督导组分赴北京、上海、黑龙江等10个省市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就在5月10日上午,国家安监总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国务院安委会危险化学品10个安全督导组的工作汇报。国家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司长张广华介绍督导工作的基本情况后,指出我国在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三大问题:地方政府监管力量薄弱;地方监管部门认识不到位;从业单位安全管理粗放,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其中她还提及一点,就是危化品道路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能力参差不齐,安全监管工作程序需进一步规范。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涉及到很多方面,运输、监管、应急救援体系都应配套启动,这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运输管理物流室主任冯浩指出,其实我国交通、铁路、民航等各个领域在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上都设置了种种管理措施,然而关键要看这些已经形成文字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是否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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