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7部门联合出台房产新政 > 正文
 

关注房价:满足三个条件普通住房享受优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 22:3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11日电 (记者 杜宇 齐中熙) 为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国家将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住房给予多项政策优惠,同时也明确指出,享受这些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需满足3个条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为了合理引导住房建设与消费,大力发展省地型住房,在规划审批、土地供应以及信贷、税收
等方面,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住房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这3个条件是: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意见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体标准。允许单套建筑面积和价格标准适当浮动,但向上浮动的比例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0%。各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具体标准要报建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备案后,在2005年5月31日前公布。(完)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房价新闻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第48届世乒赛
二战回顾系列专题
库尔斯克会战
斯大林格勒保卫战
太平洋海战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新浪狮篮球队回访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