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适用房销售规则突变引发争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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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23:07 中国经济时报 | ||||||||
本报记者 邹建锋 五·一前夕,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突然接到近二十位素不相识的杭州市民的电话或短信,反映该市第十五次经济适用房销售由于突然改变规则而出现了争端。为此,近日记者赴杭州进行了采访。
突然消失的资格 30岁的费先生在杭州的一家国有企业工作,2002年7月份,他向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申请了一份《杭州市区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号码为20022)。 今年4月23日,本来对于费先生而言是一个好日子——根据4月20日杭州市建委和杭州市房改办在《杭州日报》发布的公告,23日将进行该市第十五次经济适用房销售预登记。 4月20日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号码在200234400号(含)以前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未购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者:1、已婚含未满35周岁离异(或丧偶)带小孩且住房建筑面积48平方米(含所有住房)及以下住房困难职工、居民;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且住房建筑面积48平方米(含所有住房)及以下住房困难职工、居民;3、属中低收入家庭(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统计局公布的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2004年度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565元。) 该公告还宣布,为使公开销售活动充分体现“轮候制”,凡《准购证》号码在200230400号以前并在《杭州日报》上已公布的预登记范围名单,不再重复公告,如持证人需要购买本期经济适用住房的,在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期间可以到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专设窗口进行办理,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这次终于能够轮到我们了!”费先生和新婚妻子都非常高兴,因为在此前近三年的时间中,由于尚未结婚,他一直被排除在准购范围之外。 但是4月22日,《杭州日报》上刊登的杭州市房改办《关于第十五次公开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补充公告》将费先生的心浇了个透心凉——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工作,充分体现“轮候制”,根据有关规定和市民的建议,使真正住房困难群体更早地买到经济适用住房,现对刊登于2005年4月20日《杭州日报》的《关于公开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公告(十五)》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本期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范围如下,1、准购证号码在200230400至20234400(含)之间符合有限购买条件的持证未购人员,具体名单详见《杭州日报》公示。2、准购证号码在200230400(含)以前且已经审核、并在《杭州日报》上公示但实际未参加第十三、十四次预登记人员,不再参加本期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其购房资格由市房改办重新审核。如符合优先购买条件的,其准购证号码按序轮至2004年5月31日准购证截止号末位。4月20日刊登于《杭州日报》的《关于公开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公告(十五)》中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费先生的准购证号码恰恰是在200230400之前。 此公告一发布,迅速掀起了轩然大波。 “我和几个同样遭遇的人22日下午就到了杭州市信访办。”和费先生一样被排除在准购范围之外的高先生告诉记者,“信访办建议我们直接找市政府,所以我们又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对方答应转告,但是后来一直没有回音。” 他还告诉记者,22日晚上,有近百人聚集在杭州市房改办。23日上午,更是有数百人一度聚集在房改办。“当时房改办表示预登记暂停,但是很快就有消息说,预登记从以前的只在房改办开设一个窗口变成了在市区不同地点同时开设五个窗口!” 5月1日上午,高先生、费先生等数十位遭遇相同的杭州市民冒着大雨开会协商,表示打算通过行政诉讼等法律手段讨个说法。 “轮候制”究竟该怎么个轮法 5月8日上午,记者来到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采访了常务副主任王荣。 王荣告诉记者,2004年5月国家建设部等四部委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之后,杭州市积极予以贯彻落实,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其中两个重要的调整是实行了“优先制”和“轮候制”。 其中,“优先制”是指对已领取《准购证》尚未购买的居民中已婚无房户、年龄已满35周岁的单身无房户、现住房建筑面积48平方米(含所有住房)及以下住房困难职工、居民优先供应经济适用房;对其他已领取《准购证》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居民,暂缓参加预登记选房,今后视房源供应情况另行通知。 那么,为什么第十五经济适用房销售出现了符合“优先制”原则但不能参加预登记的情况呢? 对此,王荣的解释是,根据“轮候制”原则,领取了《准购证》的市民都能够得到一次排队的权利。在这个规则下,申购者会出现三种情况: 第一,按照顺序轮到了,也符合购买条件,并且购买了经济适用房; 第二,有资格购买,但是由于自己对房源不满意或者经济困难等主客观原因,放弃了; 第三,轮到了,但是不符合优先购买的条件。 “我们认为,按照轮候制的原则,出现这三种情况,无论是哪一种,都意味着你已经行使过有关权利了。 当然对于第三种情况,我们也是有变通办法的,只要在预登记截止日之前,你已经通过合法途径符合条件并且及时地进行了资料更新,譬如你已经结婚了。”王荣说道。 “为什么说你已经符合权利,首先你已经履行了排队的权利,第二我们也允许你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相关条件,最典型的就是从未婚到已婚。一年之前你申请的时候还没有结婚,但是这一年中你已经结婚,只是没有到我们这里来办理资料更新手续,我们也允许你在预登记截止日之前进行更新。” 他表示,《准购证》号码在200230400(含)以前尚未买到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实际上属于“轮候制”的第三种情况,所以他们已经得到过机会,只是当时没有符合条件而未能实际参加预登记选房。 对于为何在4月20日发布公告后,又在预登记前一天突然发布“补充公告”的原因,王荣的解释是:“我们出公告或者补充公告,都是为了给下面要做的事情来一个提前告知,这是一个基本出发点。公告也好,补充公告也好,都是为第十五次选房所进行的一个公示,而且这是面向社会的,并不是只告诉一部分人。目的都是将即将进行的选房工作做好。我们整个工作还是透明公开的,否则你们也提不出意见了。” 另外,对于23日之后开设五个窗口同时进行预登记的做法,王荣表示这是以前没有采用过的便民措施,有利于市区不同区域的市民就近参与登记,并降低拥挤程度。 不患寡而患不均 接受采访的费先生、高先生等“受害者”在记者面前几乎个个都是满脸无奈。 费先生则一直住在单位的宿舍,按照单位规定,已婚者不能和配偶一起住在集体宿舍内,他无奈地说:“单位不让住,现在政府又不让我买经济适用房,我真是进退两难了!” 高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月收入不过1000多元,这几年一直租房居住,每月的房租支出就要九百元。如果靠自己的力量解决住房问题,在杭州的房价水平下可能是遥遥无期的。他举例道,此次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是2518元/平方米,而同区域的商品房售价达到了7000元! “我们等了这么多年,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规则不止一次发生变化,我们都老老实实地等待着。但是像这次的做法,政府实在是出尔反尔,太不诚信了!”另一位受访者对记者说。 “根本原因还在于经济适用房的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王荣表示。 他表示并不清楚目前杭州市区经济适用房的供需比例。但是记者从其它渠道了解到,截止到去年5月份杭州市停止发放《准购证》,领证人员已经达到七万多,而前十四期经济适用房销售一共解决了其中一万余户的购房需求。 王荣对记者说,杭州市委市政府对此很重视,将加大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力度,对于符合优先购买条件的持证人员,一年之内还将再给他们一次选房的机会。 另外,杭州市委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今年原打算投资建设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比去年的30万平方米大幅度增长。最近,又决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追加投资。 “到2007年杭州要实现两个‘房等人’,一个是拆迁安置用房,另一个是经济适用房。也就是说,在符合购买条件的市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我们都能够提供房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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