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记者 袁峰 通讯员 许友
面对越来越频繁的美国反倾销以及“337”调查等非关税等国际贸易壁垒,中国企业应该采取什么最佳措施来面对呢?
在前不久举办的“广交会”、“国际知识产权周”期间,在“广东外经贸知识产权实
务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李顺德教授指出,可以通过强化三种意识等有效保护形式来应对,另外种种“瓶颈”是可以避免或突破的,国内企业关键在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种种“瓶颈”可以避免或突破
李顺德教授指出,首先,在目前及今后国际贸易中,国内企业都必须要有三种意识:1.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包括知识产权自我保护和对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2.树立知识产权发展意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更有利推动和促进科学技术和生产力发展;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不会永远一成不变的。3.加强知识产权竞争意识,应该学会自觉地、有意识地将知识产权作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工具;提高对滥用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抗争意识。
其次,国内企业应该注意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在我们的企业进入市场参与竞争,特别是迈出国门、走向世界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时,将会面临来自知识产权的风险。这种风险从国际范围来看,主要有知识产权被侵害的风险、知识产权侵权指控的风险和知识产权构建的非关税贸易壁垒的风险。
再者,国内企业应该重视限制竞争对手知识产权的滥用。滥用知识产权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甚至可以构成非法垄断行为,严重危害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在这一点上,国内企业不能坐视不理,更不能容忍,否则吃亏的只能是企业自己。
李顺德认为,以上的种种“瓶颈”是完全可以避免或突破的,国内企业关键在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知识产权,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一般可以理解为是指自己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取得的、不受他人制约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但是,这种“自主”知识产权应该具备三个条件:1.所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应该满足某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客的全部法定条件。2.依法履行了取得该项知识产权的必要的法定程序。3.在该项智力劳动成果中,不存在受他人知识产权制约的情况和因素。
李顺德强调说,我国还不是“制造强国”,特别是知识产权方面还要受到外国公司的制约。在产品开发、产品制造和产品营销这3个环节之中,我国的制造业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产品制造这个环节,产品开发和产品营销这两个环节还很薄弱。中国要想真正成为世界的“制造强国”必须在产品和产品营销这两个环节有所突破,取得长足发展,关键在于技术创新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获取国际知识产权“护身符”
中国企业在进行英国、欧共体的国际贸易或海外投资时,应如何理解并运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制度,为自己争取和创造更多的优势呢?英国著名商务法律公司沃克·莫里斯公司知识产权部门主管帕特里克·坎垂尔在会上指出,中国企业一定要完全地接触和融会贯通,才能为自己“走出去”获得“护身符”。当然,中国企业也可以在国际上聘请知名律师所为自己服务,缩短这一时间和更具针对性。
帕特里克·坎垂尔表示,其实在欧共体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里,中国企业同样处于同等地位,也可以获得很多的有利条件,以英国为例,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法机制就有民事法院、民事赔偿、刑事赔偿、贸易标准部门和其他政策。民事赔偿中,就有临时禁令、未经通知的禁令、最终禁令等形式。
另外,中国还要了解到英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海关和进出口规定,才能有利于自己的国际贸易。
权威专家支招技术保密保护
三大“缺陷”八条规则须记取
在近日的“深圳市技术秘密保护研讨会”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权威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蒋志培和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李平为深圳企业“传经授道”。
小心三大“缺陷”
据介绍,目前,深圳市技术秘密保护工作至少还存在三大问题、缺陷,亟需“补课”。具体包括:
一是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意识薄弱,一些企业不能区分自己的哪些技术属于技术秘密的范畴,对技术秘密还不够重视,还未采取保护手段。
二是企业对保护技术秘密缺乏有效的防范措施,有些企业虽已采取保密措施,但由于保护手段乏力,导致技术秘密流失。
三是由于技术秘密法规不完善,被侵权企业对技术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也不够了解等,常常导致维权困难。
技术保密须遵8条规则
蒋志培指出,国内企业技术保密须遵守8条规则:一是对某一项技术信息(技术秘密),确保只能向那些“必须知道的员工”公开;二是要对信息载体加锁,确保在正常情况下,这些东西不被外人接触;三是在载体上一定要标有“保密”的标志;四是对一些工艺的配方含量和程序等,一定要有代码-只能由代码来表示和标明;五是对保密信息,也要使用密码;六是要在保密协定内明确签订的具体地点;七是对涉及保密信息、机械的厂房、车间等场所,一定要限制来访者,或者对他们提出保密的要求;八是国内企业人士跟外国人或者企业接触时,千万不能“为了一点小利”而“疏忽”踏入有些外国企业或反间谍机构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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