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今年夏季开始,北京市将对从1994年执行至今的峰谷电价结构,分行业逐年进行调整。北京市发改委官方网站日前发布消息称,将改变过去拉闸限电等行政强制的做法。
据介绍,在峰谷分时电价时段方面,峰谷时段调整为:峰段8小时,平段8小时,谷段8小时。
同时,将峰段、谷段电价价差由2.9倍拉大到4倍。
从今年开始将实行尖峰电价。在每年夏季7至9月每天用电高峰的11点至13点、20点至21点这3个小时实施尖峰电价,即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0%。此外,今夏还将扩大峰谷电价实施范围。除居民、地铁、无轨电车、农业排灌外的所有用户,均执行峰谷电价。(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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