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士基意在报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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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 07:09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吴健 阿飚 29日厦门报道】 拒绝反对铅封费的领军人物申领铅封 随着“厦门‘三协会’要求船公司取消铅封费工作小组”不断与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就取消铅封费一事较劲以来,马士基已经有近两个月拒绝向工作小组的召集人蔡远游
今年3月1日,本报第7版头条以《马士基中国口岸漫天要价》为题大篇幅报道了厦门三协会就在中国口岸征收铅封费一事向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讨说法的事件。两天后的3月3日,马士基厦门分公司要求其委托代理机构即日起停止向厦门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售马士基“铅封”,也不同意该公司陆路承运马士基公司集装箱,该代理机构随即执行了这项要求。 而厦门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蔡远游,正是“厦门‘三协会’要求船公司取消铅封费工作小组”的召集人和主要谈判代表。 正是他于去年12月11日,在深圳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2004深圳国际物流大会上,就有关部分船公司,特别是马士基在中国部分口岸不断征收各种不合理费用一事,向马士基集团高级副总裁Pe te r F red e r ik-sen提问的。之后蔡远游在三协会的授权下多次向马士基提出疑问,并作为主要谈判人参加了双方在厦门的第一次谈判。 对于自己的企业遭到马士基的“封杀”,蔡远游表示了极大的遗憾。他认为,马士基的这个举动,纯粹是对其作为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副秘书长在协会理事长会议的授权下在厦门口岸发起、召集有关行业协会抗争船公司不合理“铅封费”的报复,是一种不理性的做法。 蔡远游认为,集装箱运输企业是接受货主、货代单位的委托从事陆路运输,货主、货代向马士基定舱后可以自由选择集装箱陆上承运人,他们无须和船公司协商,也无须得到船公司的批准;此外,在接受货主、货代单位委托办理陆路运输服务中,集装箱运输企业和船公司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船公司无权限制集装箱运输企业的业务开展。 蔡远游认为,马士基干预和破坏集装箱运输公司与其他公司之间业务合作的做法,是违背法律规定的。 据了解,瀛海实业在遭遇马士基的拒绝后,除了不断与马士基厦门分公司交涉说明情况,希望通过友好磋商得到圆满解决外,也不得不对一些委托合同进行转移执行和赔偿。目前公司正对近两个月以来马士基拒绝该公司申领铅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进行评估,该公司表示,不排除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时隔近两个月依然悬而未决的“瀛海事件”,厦门三协会也表示遗憾,他们近日再次呼吁马士基能够确实重视三协会的一贯意见和主张,尽快恢复和厦门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集装箱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的合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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