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好丽友胜诉木糖醇著作权纠纷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 07:04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 陈雪根 北京报道】

  27日下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好丽友”、“乐天”木糖醇无糖口香糖著作权纠纷案做出终审判决:驳回日方控股乐天(中国)食品有限公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终审法院判决认为:乐天公司无法确定其为牙齿笑脸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其二审审理期间补充提交的证据超过举证期限,法庭不予采信;好丽友公司使用的类似牙齿的心形笑脸图形与乐天
的牙齿笑脸图形,在形状上并不完全相同,且都含有公有领域的素材。


评论】【谈股论金 】【打印】【下载点点通】【多种方式看新闻】【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家装全流程30天攻略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