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价格监管范围圈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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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 00:11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 孟怀虎 北京报道 重点监测生活必需品及交通运输旅游价格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五一”长假期间加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价格权益。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和分析预测。对市场粮油、肉禽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及交通运输、旅游、药品、医疗价格进行重点监测。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预测预报,随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反应迅速有效。 通知强调各地政府价格部门重点整治公园、景点、旅游服务、交通运输、停车场等价格和收费秩序,大力查处不明码标价、乱涨价、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带头涨价、哄抬价格、造谣惑众、牟取暴利以及以价格自律为名,串通定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各地政府价格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积极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开展价格诚信活动,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价格权益。要重点加大对虚假标价、模糊标价、两套价格、虚夸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质价不符、缺斤短两和变相涨价等价格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营造价格诚信的经营环境。对性质恶劣、问题突出、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畅通,假日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严格值班纪律,健全快速处理机制。认真受理群众价格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努力化解价格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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