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将抽查商业银行房贷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 13:48 竞报 | ||||||||
8个城市16家银行房贷自查已结束——— 新华社电 昨天,中国银监会表示,最近在8个城市16家银行机构开展的房地产贷款检查,目前已结束自查。下一步,银监会将根据商业银行的自查情况,组织有关省市银监局对商业银行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说,根据检查结果,监管部门将督促对房地产贷款风险较大的地区和问题较多的商业银行,按充足拨备和资本充足的要求,切实加强贷款的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的尽职调查工作;并科学调整贷款的项目结构、期限结构、客户结构和地区结构。对市场供求结构明显不合理,房屋空置率明显提高,租金收益率波动明显的地区,要注意严格控制以高档住房为主的不合理贷款需求,重点支持市场需求潜力大的中低档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项目,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预期,降低贷款风险。 检查8个城市 银行房贷的具体内容 银监会于2005年4月初选择天津、沈阳、上海、南京、杭州、宁波、青岛、重庆等8个城市,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房地产贷款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类房地产(土地储备)的贷款及风险状况、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的来源与销售情况,以及有关房地产贷款规章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