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出台惠农利农政策 确立粮食直补最低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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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5日 20:47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4月25日电 (记者 陈孟阳) 继取消农业税后,辽宁省政府再次出台惠农利农政策,25日,辽宁省政府宣布设立粮食直补最低标准,确保种粮农民积极性。 据介绍,今年辽宁全省统一建立粮食直补最低标准,即享受直接补贴的粮食作物亩均补贴不得低于6.70元,这个标准是按照上一年全省实际发放直补补贴亩均标准的50%计算而来的。辽宁省副省长胡晓华说,设定这个最低标准的目的,就是防止补贴标准相差过于悬殊,
辽宁省去年共组织发放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5.58亿元,受益农民达到1800万人。通过实施粮食直补,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农村的摞荒地不见了。 据了解,辽宁省今年安排直补资金6.35亿元,比上年增加1.27亿元,直补资金规模占全省粮食风险基金总额的40%提高到50%。 辽宁省政府要求各地,对种粮农民直补的各项政策、对农民分配补贴的各项数据必须全部公开。每个村都要有粮食直补的公示公告,让每个农户都能从方便、公开的渠道得到正确的直补信息。 胡晓华说,任何地方、任何部门、任何人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挤占、挪用直补资金,不允许用直补资金抵扣任何税费和债务,必须按照农民应得的补贴金额,一分不少地兑付到农民手中。"一定要让种粮农民满意",胡晓华表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