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裕长城葡萄酒面临下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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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1日 07:28 北京晨报 | |||||||||
长城葡萄酒赢了亿元商标官司 晨报讯 (记者 马小森) 15天内,遍布各超市的嘉裕葡萄酒如果不提出上诉,那么就必须停止销售,全部下架。 昨天,曾沸沸扬扬的长城商标亿元索赔案一审判决结束。市高法裁定,中粮集团旗下的驰名品牌长城葡萄酒胜诉,要求“嘉裕长城葡萄酒”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
中粮集团早在1974年就合法注册了“长城牌GREATWALL及图”商标。2004年9月,中粮集团以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和江西南昌开心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嘉裕长城”葡萄酒侵犯了其所有的“长城”葡萄酒商标权为由将二者告上了法庭,索赔额高达1亿元。早在2001年,由于中粮集团提出异议,被告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嘉裕长城文字图形组合商标就没有获得商标注册证书。 据中粮集团的代理律师陈建民称,法院同时裁决嘉裕葡萄酒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10日内赔偿中粮集团1500万余元。如果提起上诉的话,那么这个判决结果就不生效了,要等待新的判决结果。 中粮集团总裁助理曲吉吉表示,嘉裕的侵权对他们构成了很大威胁,实际损失已经超过1亿元,因此才提出了1亿元的索赔。至于被告方是否会提出上诉,记者昨天未联系到相关人士。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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