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深化农村税费配套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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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 19:43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3年内农村小学校均规模保持在250人左右,初中调整到900人左右·乡镇财政所改向农民“收钱”为“发钱”。 本报讯 今年起全市免征农业税,标志农村税费改革进入全新阶段。昨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深化农村税费配套改革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余合泉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取消农业税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深化农村税费配套改革的各项工
落实各项惠民举措 会议要求各地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免征农业税和“两补贴一取消”政策落实到位。要继续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水稻良种补贴,确保各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要按期取消专门面向农民募集的积累工和义务工,继续落实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政策。 两年内完成危房改造 继续深化农村教育改革。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力争在3年内农村小学校均规模保持在250人左右、初中调整到900人左右。力争在今、明两年全部完成现有中小学危房改造,争取2007年前每个大的乡镇均有一所基本合格的寄宿制初中、中心小学或九年制学校。 适度合并小乡镇 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下半年全面铺开这项工作。压缩乡镇机构编制,合理界定乡镇机构职能职责;严格核定和控制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5年内不得突破。要对撤区并乡后规模较小的乡镇进行适度合并。整合乡镇事业站所,乡镇不再新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坚决清退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借调、临时聘用人员。力争今年全面完成并组工作。 5年内基本化解不良债务 按照“澄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明确分段化解债务目标,加快消赤减债进程,力争5年内基本化解乡镇的不良债务。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强自身消赤减债能力;大力盘活资产偿债,加大乡镇债权清收力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建立偿债基金、消赤减债目标管理考核机制。 改向农民“收钱”为“发钱” 逐步改革乡镇财政体制和管理方式。及时调整乡镇财政所的职能,将主要职能由向农民“收钱”改为向农民“发钱”,管理好国家的支农支出。切实加强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对农民的种粮、良种、农机购置、退耕还林、农村优抚、低保、五保户供养、贫困学生“两免一补”及合作医疗等各项补贴、各项专款准确及时到位。加强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 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制 逐步建立健全与长沙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级财政要足额预算,保障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积极探索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财产保险、养老保险等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抓紧建立失地农民失业保障制度。高度重视特殊群体的养老问题,力争在今明两年每个乡镇建设1所档次较高、功能齐全的“百福敬老院”。 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全面落实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村中小学收费“一费制”。防止乱收费、加重农民负担问题的发生。严格执行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改革村级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全面推行村账委托乡镇代管。(程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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