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轰动一时的“眼镜直通车”事件昨天暂告一段落。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决,“眼镜直通车”状告广州市眼镜商会侵害名誉一案败诉。眼镜直通车负责人司徒尚炎表示不服判决,将继续上诉。
发生于今年年初的“眼镜直通车”事件曾作为行业自由竞争的案例而轰动全国。一家名为“眼镜直通车”的眼镜超市在广州市最繁华的北京路打出了“同类产品1/2-1/5价格
”的超低价广告,并“自曝行业暴利黑幕”,成为公开挑战行业的黑马。今年2月1日,广州市眼镜商会迅速作出反应,号召麾下会员抵制“眼镜直通车”的行为,并称其为“价格欺诈”。
今年2月下旬,“眼镜直通车”称广州市眼镜商会发出“封杀令”涉嫌不正当竞争,导致其面临断货危机,正式起诉眼镜商会,认为该商会在2月1日公开发出的《致全体零售商和批发商的一封信》对眼镜直通车的名誉进行诽谤及攻击,构成名誉侵权。要求商会停止名誉侵害及公开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一元钱。
昨日,越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广州市眼镜商会在信中表述了对直通车眼镜店的经营方式不满的观点以及仅在内部向会员提出抵制的呼吁,并没有故意捏造事实以及进行人格侮辱表述,故该信件的实质内容并没有构成对“眼睛直通车”店名誉权的侵害,对“眼镜直通车”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接纳。(程行欢 孙晶 杨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