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人申请建房用地尚难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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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08:51 人民网-华东新闻 | ||||||||
房市调控新政效应有待观察 本报上海4月13日讯 记者 励漪 在今天举行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焦扬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目前在上海,个人向政府申请国有土地建房尚难实施;而上海新一轮房地产政策“组合拳”的效应还有待观察。
有媒体问,个人集资合作建房在上海有否可能?焦扬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随着我国住房商品化的推进,国家对企事业单位自建住房用地已经明令禁止,对城市私人建房也停止了用地审批。上海的土地资源非常紧缺,政府加强规划和计划管理,确立了向建设单位供应土地开发建设房地产的市场机制,符合集约和节约使用土地的原则,这个原则也是上海市政府要长期坚持的。因此,目前在上海,个人向政府申请国有土地建房尚难以实施。她表示,虽然个人筹资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符合法律规定,但是,还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土地建造房屋。 关于上海新一轮的房地产调控,焦扬说,上海市这次出的是“政策组合拳”,调控原则是“坚持以3个为主”,即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房为主;采用财税、行政、法律以及金融等各方面的综合手段,保持上海房地产市场稳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市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防止房地产市场的大起大落。至于问到房地产调控新政出台近半月来房价上涨势头是否得到遏制,焦扬表示,政策效应的显现还要有一个过程。现在媒体上各种说法都有,有些说政策效应已经显现,有些说房价还在涨,甚至还有媒体对房价用了“暴跌”两个字。 焦扬说,这一切还有待于观察,并通过科学手段加以分析,一个阶段以后才能有结论性说法。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焦扬介绍了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上海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 近年来,上海的企业信用征信业发展较快,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专门从事企业信用征信的征信机构有30多家。一些征信机构现在月均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超过6000份,是一年前的3倍,表明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使用信用报告来防范商业风险。 焦扬说,新制定的《试行办法》与2003年颁布的《上海市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一起,为上海市的征信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