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同欺诈沪上难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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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02:08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胥会云 发自上海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天(13日)在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今年将严厉打击房地产买卖中的合同欺诈行为。 根据《关于2005年本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意见》,今年上海整顿和规范
今年上海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有四个重点:一是合同欺诈,主要打击房产买卖、中介服务、特许经营、商业购销等合同中的欺诈行为;二是虚假广告,重点是保健食品、药品和医疗虚假违法广告;三是整治和规范中介服务市场,以房产、劳动、人才、教育、旅游等中介为重点,打击各种欺骗性中介服务和无证照非法中介活动;四是规范特许经营行为,打击以特许经营为名,骗取加盟费,坑骗投资者的欺诈行为。 焦扬表示,为做好这五项重点工作,目前已确定了五项主要措施。包括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首责负责制、属地管理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联动协调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工作联系协调制度和市场经济秩序动态预警机制;加强行业管理,引导企业自律;推进法规、制度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注重发挥新闻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整治规范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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