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4月11日电 (记者 潘志贤) 河南省司法厅决定,从即日起到今年11月底,开始重拳整治“合伙律师事务所”,以解决合伙律师事务所存在的“散、乱、差”问题。
据介绍,河南省合伙律师事务所目前占全省律师事务所总数的68%,成为律师事务所的主要组织形式。但是,在实际运作中,一些合伙律师事务所问题重重,存在诸多违规操作现象,如特别是“个人承包”、“名义合伙人”、非律师投资等“假合伙”等。当地的一名
河南省司法厅负责人说,合伙律师事务所应统一收案、统一登记、统一接受委托、统一与委托人签订代理委托合同制度,严禁私自接案,律师事务所要根据律师专业特长和实际工作能力统一分配案源,不能谁揽案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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