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价体制坚持破除垄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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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 19:11 21世纪经济报道 | |||||||||
煤电联动、输配分开、分类管理三大亮点 上海报道 “千呼万唤始出来”,在2002年4月《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出台三年之后,新的电价定价机制终于露出真容。
4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出台了《上网电价管理暂行办法》、《输配电价管理暂行办法》和《销售电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标志着我国电价将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对于新颁布的三个《办法》,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国际”)董事会秘书周连青向记者表示:“新电价方案的出台非常及时,延续了之前的电力体制改革的既定路线,对市场有正面的指导作用。” 对于华电国际来说,新《办法》的最大亮点是明确了煤电价格联动体制。 这一轮的煤价上涨,从2002年开始,到现在仍未结束。周连青说:“燃料成本的增加已经冲抵了我们这两年发电量增加所带来的受益。我们希望煤电联动政策,最晚能够在今年上半年尽快实施。” 而对于输配电价,发改委的《办法》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特性的输配电价格由政府按照“成本加收益”的原则制定。 这实际上对外明确了两点:坚持输配分开与按照成本加收益的原则来确定输配电价。 由于输配分开牵扯到多个电网系统的再拆分,所涉及到的人员众多,所以在电力系统内部一直存在争议。而这次发改委的《方法》再次对外明确了既定的“输配分开”的方向。 对于长期处于垄断地位的电网企业来说,合理确定成本是一件相对困难的事。而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电网企业职工收入远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所以如何确定合适的人力成本同样也是件困难的事情。但无论怎样,决策层已经明确发出了垄断行业的破冰信号。 输配分开之后,来自政府的监管将更透明更直接。根据规定,电网公司不可获得高额垄断利润,输配电价将按有效资产核定收入上限,实行最高限价;电网可靠性必须达到一定标准;必须依法为各市场主体提供无歧视的质量上乘的服务。 此外,发改委在新的办法中还明确了对销售电价分类对待。销售电价分为农业电价、居民用电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三类,农业电价与居民电价实行定期校核和调整,调整居民电价前需依法召开听证会,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则与上网电价实行联动。 这实际意味着,居民电价和农业电价的调整依然会处于严格的控制范围之内。上海大学教授、电力专家言茂松认为这是再次强调了“电力的社会公共产品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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