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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资兴建的国家大剧院无人经营 利益纠葛复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11:39 《经济》杂志

  文/本刊记者 刘建辉

  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投资最大的现代化文化设施,国家大剧院原定今年国庆节之前就要开始首演,但是到目前为止,大剧院的演出经营班子还没有组建,人们期待着能够在金秋十月看到高规格精彩演出的期待能否实现,不容乐观。

  究竟谁可以拍板决定大剧院的演出和经营——目前,在国家大剧院178亩的地盘上尚无人应答。

  无人经营

  国家大剧院工程于1998年4月由国务院正式批准立项建设。在此之前,经过了中央有关部门的多次讨论,并于1998年1月成立了国家大剧院建设领导小组,成为国家大剧院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工程业主委员会和艺术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于是成为在建中的国家大剧院的临时主事机构。委员会主要由文化部、建设部、北京市政府三家组成,下设演出经营部、工程部、规划设计部、舞台设备部、预算部等,可以看到,绝大多数部门设置都是和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

  因此,实质上,业主委员会相当于国家大剧院工程建设指挥部,而之所以叫“业主委员会”这个时髦的称谓,据国家大剧院业主委员会党委书记王争鸣说,其用意是以经济行为代替行政手段。

  据了解,国家大剧院建设领导小组原本考虑让业主委员会继续负责以后的演出经营,但是,这样一个侧重工程建设管理的机构,如何能够在大剧院建成之后承担文化演出的经营管理工作?

  国家大剧院里还挂着另外一个牌子:国家大剧院艺术委员会。艺术委员会成立于1999年,是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

  这是个容易让人误解的名称,很多人误以为这个委员会是负责大剧院的演出、经营、管理等问题的部门。实际上,艺术委员会主任吴祖强说,艺委会不是演出运作机构,而是建设期间的硬件咨询机构,以保证大剧院最大限度地满足建成后的演出需要。

  有人这样比喻:大剧院好比一个房子,业主委员会就好像施工队的头,艺术委员会则负责装修,所以这两个国家大剧院内挂牌办公的机构都不是大剧院未来的主人,没有关于大剧院演出经营的决策权。

  而国务院国家大剧院建设领导小组有关人士透露,最终谁有权决定大剧院的经营,他们说了也不算——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巨大的分歧,也有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

  营利,还是非营利

  目前在国家大剧院的定性问题上仍存在着激烈的争论,主要是指,国家大剧院到底应该是一个营利性的还是非营利性的机构。这一定性将最后决定国家大剧院未来收益的利润分配形式。

  有人赞成应该将国家大剧院定为营利性机构,因为上海大剧院,北京的天桥剧场、保利剧院以及北京音乐厅都是营利性机构,采用商业化运作,并且取得了成功。

  有人认为应该定性为非营利性机构,因为国家大剧院与其他剧院有很大不同,它的地理位置和名称决定他要成为一个国家的象征,代表的是整个国家。

  有分析人士向《经济》记者列举了国家大剧院成立营利性商业公司的三大坏处:一是,大剧院是国家财政投资的,花的是全国人民的钱,利润的分配和使用也应该在国家,而不是个人;二是,做纯粹的文化艺术很难营利;三是,如果只是为了赚钱,就会影响到节目安排,忽视社会责任,将一些优秀节目排除在外。

  艺术委员会主任吴祖强、演出经营部部长周志强以及目前在两个委员会中工作的人大部分都赞成将国家大剧院定位于一个非营利机构。

  吕炜,东北财经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2004年在财政部和文化部支持下对国家大剧院的经营管理问题进行了长达一年的调研。在最后的《国家大剧院管理体制研究》报告中,他指出,即使将国家大剧院定为营利性机构,国家大剧院也很难能够在短期内盈利,也还是需要国家扶植。

  婆婆之争

  而在营利和非营利之争的背后,更深层次的焦点则在于大剧院国家产权的代理归属问题。

  从资金来源看,国家大剧院产权属于国家,因为建设费用大部分都是财政部专项资金。但是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必然需要有一个清晰具体的机构或者部门来代理行使这个产权,也就是需要为国家大剧院找一个产权的实际归属单位。

  一旦这个“婆婆”地位得以确立,国家大剧院的未来管理权、经营权和收益权都将由其接管。

  2004年两会上,吴祖强为了国家大剧院的隶属关系和管理体制,联合36名来自文艺界的政协委员上交提案呼吁应该尽早为大剧院找个“婆婆”。据了解,今年两会上仍有来自文艺界政协委员的关于国家大剧院的提案。

  吴祖强等人认为,国家大剧院作为一个文化工程,应该由文化部来管理。天桥剧场、北京音乐厅等单位的高层主管单位也都是文化部。

  吴祖强是个文艺工作者,创作了包括弦乐合奏《二泉映月》在内的大量的优秀作品,他还身兼中国音乐家协会的名誉主席、中国音乐学院的名誉院长。周志强到国家大剧院之前也在文化部工作。

  吕炜教授在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也赞成将国家大剧院定为非营利性机构归口文化部,然后成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负责日常运营。

  但是想当“婆婆”的不止文化部一家,北京市政府在大剧院的建设过程中也投入了大量资金。

  大剧院本身的投资预算26.88亿,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但是周围环境的改造、大市政改造等工程前期费用共计9.66亿元则由北京市承担,再加上大剧院地处北京市中心地段,很多问题都和北京市政府有牵扯不断的关系,北京市理所当然也想当这个“婆婆”。

  他山之石

  北京天桥剧场曾经存在的问题和国家大剧院很相似。已有51年历史的天桥剧场是新中国建成的第一座剧场,有着辉煌的历史。1992年国家决定对天桥剧场进行改建,全部由国家投资建设,当时的归属单位是文化部,直接管理单位是中央芭蕾舞团。

  改建过程持续了九年,直到2001年初才建成。在建设过程中一直考虑的是让天桥剧场的原班人马继续经营。但是天桥剧场总经理李宇在接受《经济》记者的采访时说,九年中,随着中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观念、标准也发生了很大变化,1992年以前的经营管理模式已经很难适应当下的要求了。文化部决定将天桥剧场作为试点进行剧院经营的改革,采用邀标的方式,原经营班子也参与竞标。中标者每年需要向文化部上缴一定数量的固定的费用,并且要保证剧院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文化部计财司每年会对剧院资产进行审计)。

  中演公司在拿下了天桥剧场的经营管理权之后专门成立了都市剧场管理公司负责天桥剧场的管理。中演公司并没有参与天桥剧场的改建,也没有在改建之初就确定下来要参与以后的经营。这给以后的演出安排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再者,由于没有参与建设过程,他们发现很多设施都不符合演出要求,中演接手后不得不又花了近500万进行剧院改造。

  尽管困难很多,天桥剧场还是顺利地实现了从建设到经营的对接。

  但是天桥剧场和国家大剧院有一个最大的不同就是,天桥剧场改建前后产权归属没有变化,一直是文化部在当“婆婆”,国家大剧院则并没有预先选好“婆婆”。

  李宇曾经多次出国考察国外的大剧院的经营管理问题,通过李宇的介绍,《经济》记者发现剧院的产权问题却是具有“中国特色”。

  肯尼迪艺术中心也叫美国国家表演艺术中心。据业内人士介绍,肯尼迪艺术中心在建设之前就已经确定下来了它的宗旨以及主管部门。中心的建设及管理都是由董事会负责,以保证工程建设和以后的经营能够成为一个连续的行为,董事会就是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下属多个委员会。每一位在世的总统夫人都是董事会的名誉主席,每个州也都有一名董事会成员,人员由总统来任命、议会批准。

  李宇介绍,巴黎歌剧院和悉尼歌剧院等大剧院实际上都是国有资产,都是非营利性机构,日常费用中政府出资能占到60%—70%,社会捐助占到20%—30%,门票收入只占10%。

  在中国,国有资产产权不清、代理人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早已不是一个新话题,但是在国家大剧院这样新近的重大项目上重演,不得不令人深思。这个前所未有的巨大的文化工程,也涉及到巨大的经济利益。有人担心,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这项世纪大工程就会成为一个巨大的漏斗,纳税人的钱就会通过这个漏斗流到深不见底的无底洞中。 (详情请见《经济》杂志4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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