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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实行用电峰谷差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11:35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为应对今夏用电高峰,北京市将调整扩大除居民区、地铁、公交电车和农业灌溉用电外的所有用电项目的峰、谷电价,引导用户平衡用电。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王海平介绍,北京市2005年将调整峰、谷电价的实施时段,扩大价格差距,并扩大峰、谷电价的实施范围,今年实施峰谷电价的用电项目将占北京市电力总消费的74%左右。低峰电价从现行的每度0.26元降到每度0.213元;高峰电价在现在的基础上
提高0.055元。

  记者7日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2005年北京用电预计比上一年增长6%到8%,今夏最大负荷将达到1070万千瓦,比去年增长13.5%,用电缺口在100万千瓦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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