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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强烈反对欧盟特保中国纺织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10:58 新京报

  纺织品协会认为欧盟的做法违背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中国企业将于4月11日在香港共谋对策

  本报讯 (记者 赵谨) 4月6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对中国纺织服装类产品实施“特保”措施。昨天,商务部、中国纺织品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均在各自的网站上发布了措词强硬的声明。随后,相关部门和企业将采取实质性动作,本月11日,中国各地的纺织
品和服装出口企业将在香港召开会议,商讨如何应对可能出现的新配额以及反倾销诉讼等问题。

  所谓“特保”措施,是指在遇到某类产品进口激增的情况时,进口国家或经济体可以采取一些紧急的贸易限制措施。欧盟一旦决定采取“特保”措施,其有效期将为一年,而且可延长。在有效期内,欧盟将对有关产品的进口进行数量限制。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表示,欧方预先设定从中国的进口增长水平,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变化的情况下,当来自于中国的进口超过这一水平,欧方可立即启动调查,为启动保障措施设置了主观条件。这给双方的纺织品贸易制造了新的不稳定因素,中方对此表示强烈反对。

  中国纺织品工业协会副会长杨东辉向记者表示,中国加入了世贸组织,理应享受纺织品一体化待遇,配额取消后,中国纺织服装出口潜能有一个短期的释放过程,是十分正常的、合理的。欧方的这一做法严重违背了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也违背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对全球纺织品贸易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杨东辉透露,纺织品工业协会在第一时间表明态度之后,还将组织企业进行磋商,针对欧盟特保措施中的每一个具体条款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提出规避特保风险的系统解决办法。

  “在下一轮就特别问题与外方进行谈判的时候,我方不能像过去那样一味指责外方实施特保措施的非合理性与合法性,这样会最终致使磋商无果。”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赵玉敏建议,在谈判中双方都应该有一定的妥协和让步,通过磋商设法使外方提高限制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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