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不满一年不得转按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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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06:55 人民网-市场报 | |||||||||
本报讯 上海市房地资源局决定,从4月6日起,出售居住不满一年的房屋,如尚未还清银行贷款,商业银行不再提供个人住房贷款的转按揭服务。也就是说上家必须还清贷款后,才能办理产权转移。此举旨在对利用银行转按揭实施炒房的投机行为进行打击,炒房人的资金成本也会因此而提高。 3月底,为打击炒房行为,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发布《个人住房贷款指引》,明确对
(徐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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