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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四大举措遏止投机炒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06:54 人民网-市场报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日前就遏制非法炒卖房地产行为出台4项重大举措。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前发生“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内部登记”等行为,由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年审扣分、暂停相关业务的处理,并视情节依法进行查处。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15个自然日内,必须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逾期不申请备案者,主管部门将暂停其售房业务。三是《房地产买卖合同》备案后,房地产登记部门将不予办理解除合同备案手续。四是已
批准预售的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及套数,国土房产局将通过其网站公布并及时更新,以保证房源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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