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出16条重点整治房产中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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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8日 02:28 每日经济新闻 | |||||||||
违规房产合同、房产广告也是“严打”目标 王舒 姜智鹏 NBD上海报道 上海市工商局昨日在资讯通报会上发布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措施16条,该局将联手房地局和物价局,严厉打击房屋买卖、房产中介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工商局有关人士对记者透露,今年年内,新版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和《上海市房地产代理合同》有望出台。 今年3月,上海市房地局点名世茂滨江花园、耀江花园等沪上知名楼盘合同涉假,掀起了房地产市场重拳治市的风暴。房地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范楼市交易行为将是今年工作的重点。 此次工商局宣布整治措施16条,也对此作出了配合,招招直指房地产交易链的脆弱环节。如规定“严厉查处房屋买卖、房产中介中伪造合同、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虚构主体资格签订合同、虚构合同标的物、利用虚假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服务费、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 上海市工商局新闻发言人陈学军介绍,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将从五个方面入手,包括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企业的日常监管、规范房地产经纪人的执业行为、打击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和严格市场准入。 据悉,有关部门将开展对房屋买卖、房产中介合同格式条款的专项审查工作,加大对不平等格式条款的监督力度。同时,向社会公布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不平等、不公正、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 另外,将加快对《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2000版)、《上海市房地产居间合同》(2001版)、《上海市房地产代理合同》(2001版)等三个合同示范文本的修改。有关人士表示,由于现行合同当初在制订时考虑覆盖范围尽可能的广,经过三四年的实践,新版合同将针对一些易引发纠纷的环节作更具体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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