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艾可专利案未判 辉瑞已备战上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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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1日 02:07 每日经济新闻 | |||||||||
沈玮 NBD上海报道 引人关注的“万艾可”专利之争展开了法庭拉锯战。辉瑞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一案昨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但法庭没有当庭宣判,而宣布择日作出判决。
“排除不可预料的因素,辉瑞公司败诉的可能性是100%。”12家药企之一的上海双龙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赵崇基显得信心十足,他指出,辉瑞公司方面没有提出新的说法,“都是一些陈旧的东西”。 “辉瑞败诉的可能性很大,但是我们还是不能马上生产‘伟哥’,因为这次判决还不是终审。”赵崇基肯定地对记者说。 种种迹象表明,辉瑞可能早就预料到此次可能败诉的结局。“辉瑞已经在准备上诉材料,准备继续向北京高院上诉,只有北京高院方面的判决才是终审判决。”赵崇基透露。 赵崇基指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至少要在3个月后。而且,双方中有任何一方对一审不服提出上诉,整个时间还将继续推迟。“我们已经做好了长期作战的准备。”赵崇基强调道。 诉讼的另一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则以“事情太敏感”为由拒绝发表评论,但其内部有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万艾可目前的专利是无效的,因为“我们已经宣判无效了,所以在终审前,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申请生产以西地那非为主要成分的药品”。 不过,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辉瑞方面一直强调终审判决出来之前,万艾可的专利权将继续有效。 该专利复审委员会人士还指出,辉瑞上诉是为了拖延时间,以继续独占国内ED市场。“案件判决前其他公司还是不能拿到专利许可,无法投产。” 万艾可专利之争,似乎从一开始就预示着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小小的蓝色药丸给辉瑞公司带来了滚滚财源:上市后第一年的销售就突破10亿美元,2003年的销售额为18.79亿美元。巨大的市场让不少公司眼馋不已,急欲分一杯羹。 万艾可专利案回放: 1994年5月,辉瑞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万艾可”发明专利申请。2001年9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万艾可”治疗ED发明专利权。2001年9月19日起,天津市联想药业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以“万艾可”不符合《专利法》规定为由,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去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正式做出裁定:撤消“万艾可”中活性成分“西地那非”的用途专利。2个月后,辉瑞状告中国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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