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限贷多套房 停一年转按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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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9日 03:17 每日经济新闻 | |||||||||
NBD上海报道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昨天正式公布了酝酿已久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的指引》,这是上海银行界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精神,同时结合上海实际而采取的措施,目的是为了严格防范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促进上海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的持续健康发展。
上海银行同业公会的《指引》指出,本市各商业银行将继续为市民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提供贷款服务。对贷款购买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和配套商品房等经济适用房的,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成数和利率按照央行《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超额准备金利率的通知》规定执行。 对同一借款人申请第二套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提高第二套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对同一借款人申请第三套及以上贷款的,应予以严格控制,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并实行贷款利率上浮。 《指引》还规定,对于通过贷款购买房屋,在房地产权证上记载的时间或房屋交接书上记载的时间起一年内转让的,商业银行不再提供个人住房贷款的转按揭服务。 据了解,该《指引》由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16家中资商业银行会员共同签署并遵守。各商业银行保证将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本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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