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通过安全生产条例 死亡10人以上罚矿主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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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6日 14: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3月26日电 据燕赵都市报报道,昨天,河北省人大高票通过了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针对河北省实际情况,条例对个体矿主只顾赚钱、不搞安全投入导致矿难屡屡发生的情况提出严重警告:发生10人以上死亡事故,个体矿主将被罚款20万元。 河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郝振宇介绍说,由于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对个人经营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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