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燕玲
北京报道
近日,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的有关人士透露,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36条意见”的精神,由国务院牵头组织,几大研究机构正在抓紧研究制定石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方案,
预计最晚在今年年底前出台。
“为了确保方案的公正性,本次参与方案研究的机构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不具有官方色彩的民间经济研究机构以及商务部、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委。”该人士对具有不同背景的研究机构和部委同步展开方案研究制定表示赞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相关专家表示,正在研究中的方案应该是一个框价性的草案,其主要内容包括成品油的市场准入、价格体制、资源分配、市场监管、准入条件等五大块。
与此同时,为了配合改革方案的出台,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也将适时推出相关的税制改革。
有业内人士透露,在此之前,石油行业的税种比较少,尤其是涉及到上游开发的,很多税种已经不合时宜。
拿资源税来说,还是1993年制定的,其税率低得可怜。“那时原油的价格只有每吨400元,资源税只有每吨8元—24元,现在原油的价格已经涨得多了,资源税没有变化,这是不合理的。”该人士表示。
改革步伐大
至于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出台的时间表,业内人士普遍预测,综合几大背景因素,最晚应该在今年底之前。
首先,36条意见已经明确提出允许非公经济进入石油行业,并提供了市场准入的政策;
其次,按照入世协议,2006年底将正式开放石油批发市场,这将给国内现有的石油流通体制带来巨大冲击,如果不在体制上提前变革,迎接开放后的挑战将是空谈;
第三,有消息人士透露,《反垄断法》已经被列入国务院法制办今年要出台的第一部法律,预计在今年6月左右出台。届时,石油流通体制的相关改革方案也应该积极跟进。
有媒体报道,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积极推进下,黑龙江有望成为全国石油业流通体制改革第一个试点地区。据称,目前黑龙江已全面启动了试点准备工作。据黑龙江石油行业协会会长披露,目前已与会员企业及社会民营成品油企业进行了广泛沟通,征求对试点的具体意见。
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副秘书长王德岗诙谐地说,改革的步伐可能比我们想象的快得多。
王举例说,去年底国务院组织各方人士就流通体制改革搞座谈,当时讨论的焦点还在于如何打开政策瓶颈,没想到不久之后就出台了36条意见,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工商联石油商会在两会上的发言稿本来是《贯彻十六大精神 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结果36条意见颁布之后,赶快改成了《贯彻落实36条精神 消除民营企业体制性障碍》。
不得不改的流通体制
关于流通体制改革的呼声由来已久。而在流通体制之中价格体制改革当仁不让地成为焦点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邓郁松表示价格全面放开关键还在于健全完善的流通体制。
天则经济研究所专家认为在现有体制下石油行业的民营企业没有自主经营权。在价格上,国家发改委规定了成品油零售价格其余价格全部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自行规定。而中石油、中石化又是沿用产供销一体化、上下游一体化的经营模式,这样就形成了一种“缺乏管制性的行政垄断”。
说到流通体制改革之后可能带来的变化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副秘书长王德岗表示放开以后首先是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可以公平竞争。其次是上游放开以后,市场供需状况会发生变革,甚至市场格局都可能发生变化。第三,市场经营方式也会相应调整。原来的国企加油站采取的“囤积”、“惜售”策略,是在市场价格可以预估在追逐利润的驱使下操作的,一旦改革之后,为了赢得市场信誉,这种经营方式也会随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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