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正文
 

养路费今年照收拖欠加收滞纳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3日 08:36 天津日报

  卞建国

  本报讯(记者卞建国)记者昨日从市养路费稽征处获悉,遵照上级指示精神,该处今年将继续按以往政策征收机动车养路费,希望广大车主不要再迟疑观望,赶快依法交费,以免给自己用车带来不便。

  据该处负责人介绍,为节约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商务部等部委正在积极制定有关养路费改燃油税的各项政策,但今年实行的可能性不大,上级已明确指示他们继续征收养路费。养路费占本市财政收入的9%左右,作为具体的征收部门,他们有责任按时、按量地将养路费征收上交财政。为此,他们提醒广大车主,应按时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足额交费。拖欠养路费不仅影响自己用车,还将被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在预交了养路费后,如遇政策改变,稽征部门会把应退的部分退还给车主,车主对此如有疑问,可拨打稽征处23698168的热线电话咨询。






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