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荣昆 NBD上海报道
《长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通过之前,国务院审批通过的首部区域性交通规划纲要《长江三角洲地区现代化公路水路交通规划纲要》已于2004年8月出台。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教授陈小鸿向本报介绍:能源运输环境评估是该规划重点之一、而2020年以前长三角地区的高速公路网将覆盖10万人以上的城镇。
“以往,上海高速公路修到南京门口却接不上,类似现象在《纲要》里得到了彻底解决。”陈小鸿告诉记者。
《纲要》规定:2020年,长江三角洲区域公路网总里程将由目前的11.8万公里,增加到30万公里左右,同时形成以上海为中心、苏浙为两翼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另外,长三角高速公路里程将由目前的3779公里达到规划里程1.18万公里。其中,上海850公里、江苏5700公里、浙江5250公里。届时,长三角都市圈内中心城市“三小时互通”,上海与长三角以外周边地区实现“5小时沟通”,形成以上海为中心、覆盖长江三角洲的“半日交通圈”。
“目前国家高速公路的规划是覆盖20万人以上的城镇,而长三角地区将达到覆盖10万人以上的城镇。”陈小鸿强调道。
在《纲要》中,长三角地区7个城市被列为国家级综合运输枢纽:将长江三角洲综合运输枢纽按辐射范围大小分三个层次,即国家级综合运输枢纽、区域性综合运输枢纽和一般枢纽;上海、南京、杭州、宁波、温州、徐州、连云港7城市被列为国家级综合运输枢纽。
《纲要》规定,将重点发展以上海为中心、浙江宁波和江苏苏州为两翼的集装箱干线港,连云港、南通、南京、镇江、温州为支线港,其他港口发展喂给运输的集装箱运输体系。
据透露,长江三角洲城镇、产业、人口高度密集,尤其是对能源运输需求量大,因此环境保护因素是《纲要》重点考虑之一。“以煤炭为例,这类低价值、有污染的能源产品如何安全高效的在长三角地区流通就是我们重点研究的课题,”陈小鸿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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