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莺 实习生 曹静雯 述评:生命健康权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然而,近年来在食品、药品、保健品等领域不断出现危害消费者的事件,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威胁。有统计数据表明,有73%的被访者认为食品与药品安全问题是公众关注度最高的热点与难点问题。
在3·15来临之前,广东不论是药品生产企业还是药品终端销售商都纷纷开展了一系列
行动,如老百姓大药房的过期药品以旧换新活动、华南药业斥资16万率先启动网络卫士、奇星药业承诺“用诚信做市场,每天都是3·15”和白云山中药厂将70万包过期板蓝根付之一炬的行动都说明企业已经开始用实际行动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但“3·15”轰轰烈烈风风光光了一年又一年。每年的“3·15”,都是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而在这样的关注下,消费者遇到的很多问题,往往能够得到各方的积极回应,问题得到“迅速解决”。在强烈的聚光效应下,官员格外积极,消协组织格外卖力,企业也格外“配合”,于是民间期望日高,申诉者日众。这几乎成了独特的“3·15效应”。
年年“3·15”,年年喊维权。这些年来,有关部门在消费维权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是,我们也发现这样一个问题:这个“假”,似乎给人以越打越多之感。消费者贵为上帝,实为不法商人的“鱼肉”。近有苏丹红,远有“大头娃娃”、陈化粮,老百姓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基本的生活安全似乎也显得危机重重。
看来,仅有“3·15”这个节日是不够的。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的具体困难,维权任务,应该更多地交给有制度保障的日常渠道,形成一种长效的机制。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则希望,“3·15”变成365,成为365天的每一天,期待这样的维权关注能够成为常态,而不仅是只有“3·15”才有的独特景观,因为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在于生命中的每一天。
(观宇/编制)(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