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呼和浩特电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为从源头上制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内蒙古开始对28类食品强制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刘秀清介绍,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主要包括,加工销售食品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并按规定程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食品。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履行法律义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在其包装上加印(贴)
这28项包括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啤酒、葡萄酒等。
作者::李云平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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