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年内启动公务员医保参保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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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 09:27 南方日报 | ||||||||
30万公务员将告别公费医疗 本报讯 (记者/毕式明 实习生/黄丽颖 通讯员/吴子因 冯卫)笔者在昨天举行的广州市劳动保障暨再就业目标责任制表彰大会上获悉,广州年内将启动公务员医疗保险参保办法。
据了解,目前有关广州公务员的医疗补助制度,已由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请省政府批准。此制度一经批准,广东驻穗、广州市本级和各区的公务员都将按照该标准参加医疗保险,预计将涉及30万人。办法实施后,公务员们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由个人和工作单位共同缴费。 据悉,“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实行后,可相当程度地消除目前公务员公费医疗制度中存在的报销行为难以约束,医疗资金浪费严重的现象。“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在报销的条件和额度上作了严格的规定。比如说现在公费医疗只限制了公务员每次报销的最高金额,没有限制时间和次数,所以有人会在一天内挂多个号,取许多次药,有的甚至一个月内报销费用超过1万元;但“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中,详细规定了每月报销的最高金额,以及在不同等级医院所能享受的不同的医保起付线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医保改革后公务员们所享受到的医保待遇,原则上不能低于医改前,所以“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规定,公务员除医保待遇外享受医疗补助金待遇。也就是说,将来加入医保后,公务员们除了享受与其他医保参保人同样的医保待遇外,有病时还将得到由医疗补助制度规定的相当额度的补助金。这样,医改后公务员所能享受的医疗待遇,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据透露,广州市制定的补助办法如果得以实施,公务员看门诊一定限额内可以报销80%;个人负担的平均费用标准,在职人员为11.5%左右,退休人员为7%左右。 另据了解,公务员医保启动后,同样分建个人账户和加入社会统筹,由于公务员工资高,每年都将给广州的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金贡献1亿元,这样将大大增加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