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宣布商品房贷款利率今日起上调0.2%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7日 06:54 北京现代商报 | |||||||||
贷款50万每月得多还56元 商报讯(记者 和平)央行昨天再次颁布了调整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新规,从今天开始,采用商业贷款的买房人,如果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将按照5.51%的利率向银行支付利息,比现行的同期商贷利率(5.31%)提高了0.2个百分点。以贷款50万元、期限20年为例,今后的贷款月供将比现在多还56元的利息。
昨天,中国人民银行在其网站发布了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决定,从3月17日开始,5年以上个人房屋贷款商业贷款利率将从原来的5.31%固定利率调整为浮动利率政策,最低利率水平为5.51%。此外,央行还规定,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开始还贷的购房者,将从明年开始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据了解,目前个人住房贷款所执行的利率标准实际上是一种“优惠利率”,银行统一执行5年期以下4.95%、5年期以上5.31%的商品房贷款利率标准,不可以随意浮动。根据昨天发布的房贷新规,今后银行发放商业贷款将以基准利率来收取贷款利息,目前基准利率按照贷款期限6个月到5年以上的不同贷款期限,利率水平从5.22%至6.12%共分为五档。央行新规要求银行对商业贷款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也就是说,银行将可以根据目前基准贷款利率下调10%,没有规定贷款利率上限。 根据公开数据,上海地区2001年至2004年,房地产价格在同一时期内累计的上涨幅度将近70%,而全国所有的土地价格和房地产价格累计的上涨幅度平均为25%。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本次出台的央行房贷新规,主要是为了遏制房地产需求过快增长,使房地产价格趋于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