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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忍受外企业专利费压榨 中国DVD业起诉3C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 13:36 东方早报

  敲山震虎初现成效

  中国企业出口一台售价32美元的DVD只能赚取1美元利润,而交给国外企业的专利费却高达60%。饱受国外企业专利费压榨的中国DVD企业,在两家无锡DVD生产商于美国起诉由飞利浦索尼、先锋组成的3C联盟之后,终于在3月份看到了敲山震虎的功效。

  3月10日,6CDVD专利联盟突然近期表示将降低中国DVD专利费。6C联盟由日立IBM松下、三菱电机、东芝、JVC、华纳7家企业组成。给中国家电企业影象最深的是,6C联盟成立的几个月后即1999年夏天,这个组织便开始在中国对DVD生产企业收取专利费。然而中国企业却对这次降下的1美元毫不领情。

  在6C联盟的这份降价声明当中,中国DVD制造企业有选择对包括DVD视频播放器、DVD刻录机等产品获取组合许可的权利。而这一点恰恰是3C被起诉的原因之一:对很多非必要专利进行捆绑授权,造成不公平竞争。这份声明是6C专利联盟对于3C专利集团在美国被起诉最为直接的反应。

  刚离开北京的原告方中国DVD厂商的美国代理律师安顿.汉多尔评价说:“6C降价以及修改协议的相关内容,是件好事。虽然不能抹杀过去的错误,但是对于将来确实产生积极的影响。”

  自2004年6月,一家名为无锡多媒体的企业,正式在美国圣地亚哥市的加州南方地区法院递交起诉书,状告3C,指控其目前针对中国DVD企业的征收专利费行为,违反美国的《谢尔曼法》以及加州垄断法等法律后,2004年12月28日,无锡东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强)也在美国加州南方地区法院以同样的诉讼理由状告以飞利浦为首的3C专利联盟。

  当时在无锡多媒体有限公司的诉讼中,原告出具了很多相关证据,对3C的非法性和违法行为进行指证:第一、3C的固定专利价格违反了专利费要根据体系的浮动进行调整的法律条款;第二、包含大量非必要专利的专利分析报告证实了3C违反专利池只能包含必要专利的基本原则;第三、连续对于无锡多媒体有限公司申请的无理由拒绝,造成不公平授权的使用;第四、集体垄断市场,高授权或不授权,违反垄断法。

  以飞利浦为首的3C联盟对于这些指控并不认可,而飞利浦方面也随即发出了7点声明,对控方的指控予以反驳:第一、美国专门法律规定专利费应该按照百分比进行收取,因此法律规定收3%~5%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第二、DVD播放机生产商完全可以自由选择对某些专利费用进行单独支付或捆绑式支付。但是单独付费反而更贵;第三、在专利费用授权方面,3C联盟的所有伙伴享有同等权利,没有任何区别;第四、飞利浦对每台DVD播放机收取3.5美元专利许可费用。而且3.5美元的收费是不高的;第五、以前中国台湾两家碟机企业胜诉的案例和此次诉讼没有任何关系;第六、飞利浦并没有在海关扣押DVD的行为,当时只是想扣,但是当那批货物被证明不侵权的时候就放行了;第七、对飞利浦违反了“反垄断法”的指控是毫无根据的。

  出于对此事的重视,2005年元月份飞利浦的副总裁及CEO陆毕德(RuudPeters)亲自飞到北京,否认在海关扣货的说法。

  最新矛盾焦点

  那么最新矛盾的焦点是什么呢?

  首先,目前3C的专利池是否存在非必要专利。在这个问题没有证实之前,飞利浦对每台DVD播放机收取3.5美元专利许可费用,高还是不高,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一旦被证实有非必要专利在3C的专利池中,那么就已经违反了当初在美国申请专利池使用的三个原则之一。

  其次,在授权上是否存在不平等对待授权。如果飞利浦被证明存在不平等对待授权,那么就违反了当初在美国申请专利池使用的三个原则中的另外一个。

  再次,飞利浦是否存在利用知识产权的手段在海关扣中国的货物,干扰中国DVD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对于第一个问题,飞利浦并没有直接回答是否存在非必要专利的问题。而是用“DVD播放机生产商完全可以自由选择对某些专利费用进行单独支付或捆绑式支付。但是单独付费反而更贵”的说法来回复。

  但是据美国法庭的最新调查结果,飞利浦涉嫌利用无效专利收取专利费用。

  据悉,飞利浦在2003年7月曾经把他们的专利池拿到美国专利局进行扩充。但是就在美国专利局审核飞利浦的专利池时,发现在飞利浦的专利池中,有些专利是以前曾经被人注册过的无效专利。也就是说,飞利浦在2003年的时候就知道它的专利池当中存在着无效专利,但是还一直在近几年内向中国的DVD厂商收取费用。

  尽管在第二个问题上,飞利浦表示在专利费用授权方面,3C联盟的所有伙伴享有同等权利,没有任何区别。但是资料显示,中国DVD企业和国外的厂商,在面对专利受费方面,面临的是完全不同的境遇。

  2004年7月,Matsushita电器工业有限公司和与美国DVD制造商———Cinram国际公司之间的DVD专利诉讼,以被告Cinram国际公司将向原告支付数额保密的使用费,以购买Matsushita电器工业有限公司的DVD专利使用权为结束。

  据悉,6C专利池———现在拥有7家成员、1000多项专利———当初由于Cinram拒绝购买6C全球专利一揽子许可,也拒绝购买Mat-sushita放入6C专利池的几项美国专利的许可,原告Matsushita被迫提起诉讼。虽然后来和解,但对专利许可费数额则矢口不提。

  “和解协议规定的收费数额可能很小。为了防止中国企业知道,这个数额恐怕永远不会公开。”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法学博士魏衍亮在介绍这个案例的时候分析。

  其实目前在DVD的专利收费中,通过捆绑DVD格式、标识、专利许可等专利池行为,3C、6C限制并剥夺了中国企业与专利池中的部分企业就部分专利单独寻求许可的权利。

  “中国企业必须意识到我们只付使用有效的几项专利就可以了,而根本没有必要购买全球专利一揽子许可。没有通过法律诉讼和西方权利人讨价还价,这恰恰是中国DVD行业陷入专利费困境的根本原因。”魏衍亮说。

  魏衍亮同时指出,根据专利法的地域性,如果一个专利没有在DVD的生产国注册的话,那么这个国家有权免费使用和销售这些附带专利的产品。所以目前3C专利池中的专利不仅没有覆盖到所有中国生产DVD的销售地区和国家。就是在中国,3C已经申请注册的专利也不过才几项。“所以目前的专利池收费是极不公平的,也是不合法的。”

  而目前6C集团给中国DVD企业的收费清单上列出的1000多项专利,经检索查实,在中国仅拥有6项专利。魏衍亮说,中国本土企业完全可以拒绝6C的全球专利一揽子付费许可,而仅就其“国内使用”而支付上述6项专利的许可费。

  “单单在专利费上,中国的DVD企业和3C、6C集团的内部成员相比,已经高出8块多美元的价格。”安顿.汉多尔律师说,“而且专利池中大部分的专利根本就不是飞利浦自己开发研制的,而是从其他的地方直接买过来冠以自己的名字。他们采取这样的专利联盟来遏制竞争对手是不公平的。”

  对于原告两个公司,飞利浦说一直都跟它们有接触,在收取专利费上进行谈判。迄今为止,原告两个公司均不在110家付过专利费的国内企业之列。那么也就是说因为付费问题,双方并没有达成协议。

  是否无锡多媒体有限公司和无锡东强在要求单片支付专利费上和飞利浦达不成一致呢?记者没有从相关负责人那里得到亲口证实,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中国的DVD企业已经觉醒,面对不公正的待遇时,不再是逆来顺受。

  针对飞利浦CEO陆毕德(RuudPeters)否认在海关扣货的说法。美国律师安顿.汉多尔向记者展示了从巴西海关在2005年1月14日向相关中国企业发出的扣货通知电子版本。据了解这批向巴西出口的DVD产品,在去年11月份,应飞利浦的律师发函要求被巴西海关扣押的。到现在还被封在巴西的港口。

  针对这个问题,飞利浦的一位高级总监表示暂不表态。但是香港的法律顾问黄燕彬先生对于飞利浦CEO陆毕德如此不熟悉本公司针对DVD企业的相关动作,表示遗憾。

  起诉3C:产业影响远超个案利益

  根据美国的法律程序,原告和被告双方要先经过一个陈述阶段。在这个阶段里,法庭要对于起诉的理由和被告驳斥的理由,从表面和原则上考虑是否合理成立,然后才能进入到下一个总结审判阶段。总结审判阶段,才是双方的举证也是影响法庭最终作出裁决的阶段。

  因为这个案件的性质属于集体诉讼,黄燕彬表示,只要案件的原告具有代表性就可以了。那么目前两位原告,一个是曾经被授权后来又被取消,一个是被拒绝授权。那么顶多再增加一个目前在使用授权的原告就可以了。至于会选择哪一家,黄先生表示不确定,但是他同时表示下周要到成都去。

  谈到如果增加一个正在使用授权的企业为原告,是否会对企业本身产生不利影响的时候,安顿.汉多尔说:“根据美国法律,如果因为诉讼而对原告故意导致终止合同或者干扰企业正常运作,那么法庭是会干预并保护原告的。而且由于是在初级阶段,作为原告,有可以追加诉讼的自由。”

  据黄燕彬介绍,上周五他们刚刚和商务部进行过会晤。平常也和其他如电子音响协会、中国进出口商会、国家知识产权总局等保持及时地沟通。在专业的意见和企业的反应上,以及相关专业资料的提供方面,相关政府部门的参与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黄先生认为中国DVD企业在美国起诉3C一案,可以说是“21世纪最重要的官司”。因为这是中国企业在面对外国企业巨头,利用法律手段争取应有权利的开始。在面对知识产权方面,中国的电子产业如MP3、手机等相关产品遇到的问题才刚刚开始。那么如何在弱势的地位,有效合法地争取平等对待的地位,已经成为中国企业急需补上的一课。

  “一旦这个案子胜诉了,”安顿.汉多尔说,“对于中国的政府和企业都将是一个很好的案例。也会给政府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和借鉴。”

  然而诉讼将会是一个漫漫长路,耗费的资金要在1000万美元左右,时间则会延续最少半年到一年的时间。虽说这样的集体诉讼一旦获胜,中国的DVD企业都会获利。但是现在看来期待依靠专利费翻身的机会成本实在是太大了。

  目前高清碟机的市场已经展开新一轮的竞争。在这个市场上,中国的EVD标准在全球都已经处于领先优势。那么也就意味着在生产EVD高清碟机方面,中国的企业可以少交很多甚至不交专利费。中国的DVD企业面临着一个在国际市场重新占位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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