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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价格体制新政策不久将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3日 14:00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李燕玲

  北京报道

  一份业内盼望已久的石油价格体制改革方案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之中。近日,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有关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国家相关部门正在就石油价格体制改革方案做最
后的讨论,预计不久后将正式出台有关石油价格体制的新政策。

  改革之争

  到目前为止,我国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已经经历了1998年和2001年的两次改革。现行体制是沿用2001年制定的标准,即国内汽、柴油价格与新加坡、鹿特丹和纽约三地市场价格挂钩,汽、柴油零售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国家计委(现为发改委)制定并公布零售中准价;具体零售价由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在规定浮动幅度内确定,浮动幅度为上下8%。

  尽管2001年定价机制比1998年有进步,但是也不无缺憾,“当时的定价机制的主要目标是保持国内油价稳定。从现在来看,这套体制对价格调整有明显的滞后性,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接轨流于形式,只能反映国际市场的供求和趋势,却不能完全反映国内市场的供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邓郁松评价。

  中国加油站网站分析人士张学军介绍,在现行价格体制下,国内石油价格变动通常比国际石油变动滞后一个月左右,这给部分批发商、零售商带来囤积和惜售的机会,这也是造成当前“油荒”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解决现行价格机制存在的问题,近一两年来,改革的呼声持续不断,而且愈来愈强劲。早在一年前,国家发改委官员就曾经透露了三种改革思路:一是政府只管出厂价、到岸价,其余的批发价、调拨价、零售价完全放开;二是政府只管零售价,在国际、国内批发价一定浮动范围内零售价不变;三是政府对军用、民航、铁路等领域以及国家储备油价实行管理,其余一律放开。

  关于此次改革,业内人士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此次改革主要是针对现行成品油定价体制的“滞后性”等问题,以建立一个即时的、市场化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为目标,今后发改委可能将参照国际价格制定指导价(有滞后性)改为直接与国际价格接轨(即时调整)。

  另一种猜测则以不久前国务院刚刚通过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背景:本次改革很有可能是历次改革以来动作最大的一次,也就是包括炼厂价、批发价、零售价全部都会放开,是对过去一直执行的价格体制的彻底性改革。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邓郁松认为,现阶段石油价格全部放开的可能性不大,因为现行的石油流通体制还很不完善,价格全部放开的环境并不成熟,先放开零售价更为稳妥和现实。“2001年改革的目标是保持国内价格稳定,但同时带来了滞后性等问题。现在的改革目标应该是,取消滞后性,保持与国际价格变化的同步。”邓认为,这主要是为了及时反映国际油价上涨给国内带来的成本压力,促使国内优化资源,积极节能。

  有学者还列出了几个制约“全部放开”的现实因素,例如成品油市场主要由两大石油集团垄断,各种市场主体没有充分发育,在竞争不充分的情况下不宜放开价格管制;全国统一的成品油交易市场(期货和现货)没有建立起来,没有政府定价的风向标,完全依靠分散市场自发地形成价格,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尚未建立,市场放开后政府无法进行宏观调控。而且,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型国有石油企业并没有发挥出其理应发挥的“缓冲器”的作用。因此,作为不完全的市场竞争主体,把国际市场价格风险全部转移给国内市场的做法并不可取。

  不过,无论未来的改革将如何进行,至少要解决滞后性的问题。邓强调,“国内石油市场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不可能成为一个封闭市场。一旦国际价格调整,国内价格就应该跟着调,每天调整都没有问题”。

  垄断之惑

  石油价格体制改革的最终方案还没有正式颁布,但随着改革的推进和《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布,业内外人士对于“打破两大集团垄断”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中国加油站网分析人士张学军认为,在目前的原油价格——炼厂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这一价格链条中,零售价采取政府指导的中准价,而批发价和炼厂价则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自行定制,这在事实上形成了两个集团的行业垄断。

  张指出,两大集团为了有效控制利润,采取了利润留在批发环节,以批发补贴零售的做法。这样,批发价格定得较高,虽然两大集团自己的加油站利润空间也在缩小,甚至是仅仅能维持正常运转,但两大集团可以通过系统内核算保持整体盈利。对于只能从两大集团进油的民营企业而言,这种做法几乎将他们逼上了绝路。

  天则经济研究所有关专家在一次座谈会上也谈到,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强调上下游一体化、产供销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在石油产品销售上实行内部价格,刻意保持上中游以至省级以上一级批发部门的高价获取盈利,让二级批发和零售微利,甚至亏损,造成了苦乐不均、吃大锅饭的现象。该专家认为,两大石油集团利用已有的优势地位,对它们之外的成品油企业实行了垄断或者变相垄断。

  数据显示,在原油市场,中石化和中石油分别占了22%和67%的份额;而在成品油市场,这两个数字分别为31%和12%。至于进口原油,我国拥有进口专营权的企业也只有4家中石油、中石化、中化、中海油,其他依赖配额生存的小规模进口商,只能分享20%左右的份额。而在销售环节,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在成品油的批发和零售方面同样具有垄断力量。

  天则经济研究所该专家还举例说,2001年到2002年,中石油下属企业中除了大连石化和哈尔滨石化之外,所有炼化企业都亏损,但这些炼化企业都不是独立核算单位。“上游亏损了,把利让给了销售环节,各地销售公司大奏凯歌,实际上是把钱从上游兜里放到下游兜里,在这个过程中就把地方炼油厂击垮了”。

  “民营企业一直以来反应最强烈的就是批零价格的问题,尤其是批发价格,这还是需要体制改革才能解决的问题”,该专家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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