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地位十年大逆转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0日 03:21 第一财经日报 | |||||||||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通路企业之所以可以进场费的收取,也反映了工商关系的大逆转。 苏宁电器(资讯 行情 论坛)(002024.SZ)副总裁孙为民曾经在一个零售高峰论坛上说,十年前是卖方市场,商品供不应求,通路企业要先将货款打到厂商账上,厂商再给销售商发货,甚至是排队等候去取货。现在的市场状况发生了180度大转弯,进入了买方市场,就
十年前是厂商选择和挑剔商业渠道,现在是商业渠道钳制与挑剔供货商了。十年之间,供货商的地位由强转弱、由主动变被动,发生了太大的改变。上世纪90年代初的食品企业,销售商品一般选择两种商业渠道,一是选择大店,由厂家送货上门,二是选择一些小的零售商店,由批发商购买后再分销。 卖方市场的时代,厂家会把渠道分为三个类别,一类是超级大户,一般会采取代销的商业合作方式;第二类是中型店面或批发商,一般会按合同约定来履行,渠道方面必须支付一定的定金;第三类是小店,厂家一般会要求渠道方面钱货两清。 从2000年开始,“进场费”这一工商矛盾开始凸显。 现在,国内市场已经进入买方市场,轮到卖场把厂家分为三个梯队来对待了:一是能为卖场带来人气的国际强势品牌,如可口可乐、宝洁等少量品牌,不赚钱也要卖;第二类是为它带来利润和绩效的世界品牌和国内强势品牌,或者说是一线品牌,是他们的重要合作伙伴,低毛利但是销量大;第三类是为它带来利润的高毛利商品,都是二三线品牌,可以随时调整,哪天看不顺眼了,随时扫地出门,因为可替代的供货商太多了,绝大部分供应商被划分在这一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