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行业专题--医药业 > 正文
 

中国将基本实现处方药凭处方销售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 18:52 人民网

  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 (记者 张晓松) 过去,人们生点小病习惯自己到药店买药,殊不知这种做法极易引发药源性疾病。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计划在明年1月1日前基本实现处方药凭医师处方、在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药师指导下销售和使用。

  记者从2日召开的全国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目前,全球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但在中国,人们使用药品一般比较随意,基本没有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概念。20世纪90年代以前,除特殊药品外,消费者可以在药店随意购买药品。

  药品特别是处方类药品的随意使用,直接威胁着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1999年起,中国开始对上市药品实行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截至目前,共计4326种非处方药被遴选出来用于患者自我治疗。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了对处方药的监管力度,规定所有注射剂和抗菌药必须须凭处方销售,禁止处方药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随着这些措施的落实,近年来,处方药、非处方药的概念逐渐深入人心,公众用药安全意识不断增强。

  为了进一步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加快药品分类管理推进速度,计划在2005年底前基本实现药品分类管理。






评论】【谈股论金】【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第77届奥斯卡盛典
驾驶员培训新大纲
世界新闻摄影比赛
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CBA全明星赛阵容公布
上海地产面临泡沫破灭
京城在售楼盘分布图
刘晓庆文集:自白录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