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卫生监管现已由质检部门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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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20:2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日电 (记者 刘菊花)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蒲长城1日说,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从今年1月起,质检总局和各级质检部门开始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能。 蒲长城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务院做出这样的决定,是基于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目前,食品的原料种植养殖
蒲长城介绍说,质检总局和各地质检部门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将重点做三件事。一是对所有生产加工的食品全面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二是继续加大对生产、制造、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三是行使职能,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