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进口门槛提高 上海口岸率先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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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02:15 每日经济新闻 | ||||||||
屠明星 王磊 NBD上海报道 备受农产品进出口企业关注的《进口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将在今年7月5日实施。有分析认为,这是总结SARS、禽流感等公共卫生安全防御经验后,中国加强卫生检疫的一项重大举措。
上海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昨天透露,上海已率先衔接使用新办法。 与1999年颁布的《中国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的规定更为严格,要求植物检疫证书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国际标准,有毒有害物质检出量不得超过中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的规定,包装箱上须用中文或英文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等。 上海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动植物检疫处处长周国梁认为,新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更有力地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我国。要求进境水果符合国际标准也表明,随着我国进出口水果商与国外商家签订越来越多的双边协定,遵守国际标准显得日益重要,新管理办法的条文使我国的水果检验检疫更加符合国际惯例。 对香港、澳门水果的原产地作要求,周告诉记者,主要是因为香港是一个自由港,若不加甄别,可能使一些进境水果传带检疫性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同时,也防止不法商贩通过不正当渠道,把一些来自疫区或不符合我国相关卫生要求的水果通过更换包装、伪造证书等方式,从港澳地区运入内地。 尽管距离全面实施尚有时日,但新办法的威力已经显现。周介绍,新管理办法中有所变动的条款,目前几乎都已经在上海口岸率先试行。 周国梁表示,这些条款增加了检验检疫的透明度,增加了企业通过非法渠道进入的成本,同时鼓励了水果进口商从正常渠道进口,规范并促进了正常的进口贸易。 去年,我国水果进出口贸易顺差达到10.88亿美元,其中进口106.19万吨,同比增加4.22%,进口金额5.86亿美元,同比增加1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