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监会五一起正式依法履行监管职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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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5日 12:0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 黄富慧 韩乔) 中国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邵秉仁25日说,《电力监管条例》将从5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国家电监会正式转入依法履行监管职权阶段。 邵秉仁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中国于2002年启动了电力市场化改革,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设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
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迅速推进,中国电力工业发生了巨大变化,迫切需要制定颁布一部专业的电力监管法规,依法确定电力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明确其基本的监管职责,赋予其必须的监管手段和措施,并落实和规范国家电监会行政执法职能。 邵秉仁说,《电力监管条例》颁布实施后,实施电力监管就有了基本的法律依据,电力监管工作将由此正常开展。 近两年,中国出现电力供给紧张,20多个省份出现拉闸限电的情况,实施统一的电力监管十分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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