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基本农田整理力度 新增耕地率不低于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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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 21:5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21日电 (记者 张晓松) 国家计划加大基本农田整理力度。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部将根据全国基本农田分布和资金状况,下达各省(区、市)年度基本农田整理任务;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国家投资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此类项目的新增耕地率将不低于3%。 基本农田涉及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农民的长远生计,是耕地保护的重中之重。为
根据这一通知精神,今后一个时期,各地要统筹安排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基本农田整理,既保证补充耕地任务的完成,又加大基本农田整理力度。国家掌握的专项资金除用于实施重大工程外,还将用于基本农田整理。地方的各专项资金除用于完成法定补充耕地任务和实施重大工程外,也应向基本农田整理倾斜。 通知要求,重大工程区域内的基本农田整理,应结合实施重大工程开展;重大工程区域外的,应优先选择在粮食主产区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应集中连片,整理后基本农田的耕作条件和质量应达到当地基本农田的较高水平。经过整理的基本农田要切实加以保护,不得违法占用。 据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介绍,土地开发整理是落实保护资源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1999年以来,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全国累计补充耕地近3000万亩,大于同期建设占用与灾害损毁的耕地面积。对国家土地开发整理示范区的调查表明,土地开发整理后植被覆盖率增加2.4个百分点,耕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