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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委今起抽查学校收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1日 11:13 重庆经济报

  未列入收费公示栏内的收费项目学生和家长可拒交并举报投诉

  本报讯 (记者 何柳) 今天是新学期开学第一天,我市四百多万中小学生重返课堂。市教委从今日起将分组对我市部分中小学开学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记者昨日在渝中区的部分小学看到,学校大都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将各项收费标准进行
了公示。以人民小学为例,该小学杂费收费标准是205元,其中信息技术费是60元,市示范小学上浮20%。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中,活动费每生每期不超过120元,体检费每生每期是6元,学具材料费10元,教辅资料费34元,影视教育费15元。

  据悉,市教委在去年底首次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服务性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允许学校开展教学以外的服务性活动,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按成本收取一定费用,并规定了最高限额。这些收费项目包括:课外教育活动费、体检费、学具材料费、升学考前补习费、课余时间上网费、教辅资料费、影视教育费等7项。

  市教委明确规定,任何中小学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接受服务,不能强行统一向学生收取服务性费用,也不能只收费不服务。同时,所有的学校都要在校园显眼的地方,公示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举报电话。对于未列入收费公示栏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和家长都可拒交,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市教委还将在查实后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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