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严格落实造林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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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8日 08:1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七日电 记者 赵胜玉 国家林业局今天发出通知说,中国南方已开始进入春季造林季节,北方大部分地区也陆续进入春季造林的紧张准备阶段,各地要认真落实造林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狠抓造林质量管理。 通知指出,各地要切实做好春季造林绿化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结合春耕生产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切实搞好造林作业设计和造林整地,做到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坚决杜绝边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地确定造林树种和方式,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合理确定造林方式,科学选择造林树种,重点培育乡土珍贵树种,引导和鼓励发展混交林。 通知强调,各地要认真落实造林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狠抓造林质量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