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农民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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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 10:02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2月4日电 (记者 郑天虹) 广东佛山的农民现在如果生病了基本不用为治疗费用发愁。他们购买的基本医疗保险使其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医疗保障。目前,全市197.8万农民中,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达到168.7万人,参保率85.2%。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额度,佛山的南海、顺德区分别为每年190元/人、150元/人,禅城区预计每年达到250元/人。对农村居民的补偿标准为:1万元(含)以下部分按70%左右报销,1万元以上部分按80%左右报销(南海区农村居民看病药费可报销比例则达到90%),每
(责任编辑: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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