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扩张亟须补血的本土零售企业,在终端利润的诱惑下,与供应商之间还远远达不到沃尔玛式的“伙伴”关系,盘剥供应商仍然是“活下来”的法宝。
本报记者 杨利宏上海报道 近日召开的上海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有关“卖场收费亟待立法”的一纸议案引起业内广泛关注。“应规范收费标准,加快卖场收费立法,”上海市人大代表尹文明在议案中疾呼,其另一个身份是上海阿明食品公司董事长,也是两年前
喧嚣一时的上海炒货协会与家乐福之间爆发的“进场费”事件的主角之一。
如今时过境迁,“12·11”中国零售业已经全面开放,卖场和供应商之间的“进场费”却再次成为争议焦点。也许,在“渠道为王”的现代零售业态,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的竞合博弈将成为永恒的主题。
进场费之辩
胡先生一直在关注着“进场费”的是是非非,因为他的公司是上海几大家电连锁卖场主要的家庭音响供应商。据他介绍,公司的高端音响产品本来还有18%左右的毛利率,但最近几年销售成本开始上涨,原因在与公司主要的销售渠道开始转向卖场。“进场费的名目繁多,常常我们自己都没有听说过。”
除了按比例收取的高额进场费,大卖场的每次促销活动都要求公司配合,要提供DM广告费、节日费、户外路演、媒体广告的赞助和支持,还要指定特价商品增加促销员。“扣除各种期间发生的销售费用,我们这类高端产品的净利润已经不到1%。这已经不是利润多少的事情,而是能不能长期活下去的问题。”胡先生忧心忡忡。
不仅仅是家电行业,上海的炒货供应商同样遇到了严厉“盘剥”的进场费。以此次上海市人大会议上提出“规范卖场收费”议案的知名品牌“阿明”为例,据上海市炒货行业协会秘书长陈恩国透露的消息,尽管2004年其在卖场的销售额仅仅占到总销售额的四分之一,但销售成本却占总成本的40%以上;去年炒货行业一些龙头企业的净利润也不过3%,超过98%的企业都是亏损的,主要的原因就是销售成本居高不下。在炒货行业,卖场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已经形成行业惯例,而且“胃口越来越大”。
去年10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对进场费进行征税,此举被认为是“政府承认了收取进场费的合法性。”
但“合法”不一定“合理”。从2005年2月1日起,北京市将施行《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行为规范试行》,叫停大卖场和超市强收“不合理”的进场费。
“你认为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哪些合理,哪些不合理?”1月11日,在上海连锁经营研究所主办的“12·11”国际零售高峰论坛上,上海阿明食品公司董事长尹文明向北京物美高级副总裁吴坚忠公开叫板。
“只要是双方商谈同意的费用都是合理的费用。”吴坚忠回答。
但不在同一级别的“商谈”对手,能否保证谈出“合理”的费用?
博弈供应链
沃尔玛尚处幼年的时候,是从销售P&G公司的产品起家的,当时宝洁作为其最大的供应商权威而傲慢;而当沃尔玛壮大之后开始拥有渠道的领导权,反而主动与宝洁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整合供应链达到全球优势互补。沃尔玛与宝洁在成长历史上的竞合博弈,一度被看作是世界零售业态发展变迁的经典写照。
目前上海卖场数量激增、商业模式雷同以及布局选址的限制,使各大卖场之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向供应商收取进场费成为通行的利润获取来源之一。
“今后,零售商的整合将以供应商的整合为前提,而收取通道费是必由之路。”零售专家顾国建对此担心,“但一旦控制不好就会出现经营方式的异化。进场费会成为卖场赢利的主要来源,从而弱化其销售能力。”
“同意”的不一定就是“合理”的。“供货商与卖场签订的都是格式合同,卖场已经拟好条文,根本谈不上公平互利。现有的这种零售环境,也造成很多企业为了生存降低产品质量,出现假冒伪劣现象。尤其是食品行业,严重影响了市民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卖场不合理不规范的收费机制亟待解决。”尹文明指出,目前卖场进场费已经出现“异化”,条码费、新品费、老店维修费、商场海报费、产品让利费等名目繁多,以至于供货商实际到账的货款不到货值的一半,甚至频繁出现各种费用超过货款总值的情况。
但“不收进场费”的沃尔玛已经大举进入中国市场,这对于习惯了被卖场“压榨”的本土供应商来说有着莫大的吸引力。“沃尔玛获取零售利润次要,更重要的是进一步加大在中国的采购力度,整合供应链,维持全球零售霸主地位。”零售专家吴建国认为。
显然,经历了“圈地”扩张之后亟需补充血液的大型零售企业,在终端利润的诱惑下,与供应商之间还远远称不上沃尔玛式的“伙伴”关系,向供应商收取通道费仍然是“活下来”的一个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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