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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大商集团欺行霸市 引发千余经营户不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8日 12:17 人民网-市场报

  □本报记者 方世璞

  最近,本报记者收到了一封署名为大连市“所有在熟食品交易中心经营的厂家及业户”的投诉信,反映了他们所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本报特派遣记者对投诉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题采访调查。经过20多天的明察暗访,老百姓投诉信涉及的所谓大商集团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终于浮出了水面。

  谁扰乱了市场秩序

  大连熟食品交易中心的经营业户们在投诉信中反映,当年大连市政府为了建设一个让老百姓放心的熟食品批发市场,把他们从“大菜市”整体搬迁到西南路上新建的“大连熟食品交易中心”市场;可是最近,有关方面却又要让他们再“迁”回去。他们说,折腾来折腾去,我们刚刚有些起色的生意又要泡汤了,还有没有讲理的地方?

  走访大连市一些熟食品生产厂家和经营业户后,记者了解到,当初拍板决定迁建大连大菜市熟肉食品市场,是大连市上届政府决定的事情。从原来的“大菜市”市场搬迁到现在的“大连熟食品交易中心”市场,光培植市场就得四五年,一些经营者担心赔不起,不愿意搬迁,因而出现了投诉信中反映的当年搬迁市场时“大菜市”提前预收租金、业户拒迁索要赔偿、市领导出面动员、公安局强制执行、拒迁业户掀翻车、砸碎门等“触目惊心的场面”。

  “如今刚刚安稳了几天,为什么又逼迫我们‘迁’回去?”记者在生产厂家和经营业户的采访调查中了解到,一些大连肉食品生产厂家和经营业户对大连市委、市政府产生的怀疑和不满,其实是同他们所指的大商集团违背市场竞争规则的“霸王行为”有关,与大连市委、市政府领导无关。据记者了解,正是大商集团急欲扩大自己在大连熟食品市场竞争实力而采取的一系列“逼迫厂家、强拉业户”的激化矛盾的举动,导致最近一个时期大连熟食品交易中心市场秩序混乱,引发千余经营业户强烈不满事件的发生。

  追究事件的起因,大连熟食品交易中心市场主办方的负责人对记者说,他们反复向市场业户解释,大连市委、市政府并没有把这里的经营业户回迁到“大菜市”的决定。作为市场的主办方,他们为稳定业户、保持正常的经营秩序做了大量的工作;他们先期投入建市场的费用已有一个多亿的资金,吸纳了1000多名下岗职工在市场就业,他们为培育市场、改善经营环境、吸引客户,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市场由衰变旺,获得了国家各部门的好评。如果随意搬迁,激发社会不安定局面,他们和业户的损失不可小视。

  最近,面对大商集团公然派人到大连熟食品交易中心市场施行拉客户、压厂家、封柜台、堵货源生产厂家和经营业户的行为,市场内经营业户情绪激愤,且有逐渐升级之势。

  不正当竞争谁来管

  大连市一些肉食品生产厂家及经营业户向记者反映,大商集团去年收购了原来的大菜市,并且在市场内重新设立熟肉食品柜台。如今,大商集团采取“内压外拉”的手段从大连熟食品交易中心“压厂拉人”,已到了无所顾忌的地步,分明就是在搞不正当竞争。

  大连市内一位不敢透露姓名的肉制品厂经理说,大商仗势欺人,我们惹不起。他们派人天天逼我们撤出大连熟食品交易中心的柜台,大商领导人说你们在大商以外的市场卖产品就是违法,就要被赶出大商的店铺。我们企业在熟食品交易中心有一个柜台,在大商的几个连锁店有几个柜台,你说我们怎么办?我们惹不起大商,明知道这是欺行霸市行为,上面没有人管,我们厂家有什么办法?

  一位下岗女工说,四五年前,我响应大连市政府号召,从原来的“大菜市”搬迁到熟食品交易中心卖熟肉食品,市场迁过来那几年一直没有赚钱,这两年市场刚刚好了起来,我在全市还有了几处专柜;大商集团禁止我们在这里设专柜,我们不撤出,在大商的几处柜台就要被封;我们如果撤出柜台,大商“大菜市”那里的肉食品柜台交易又没有人气,在那里一天我只卖了三根肉肠;你说,我们要养家糊口维持经营,怎么办?

  一位经营者质问,政府为什么管不了大商?大商“大菜市”熟肉食品市场对经营户收取的工商费、税明显地低于其它市场,同一个城市,同一个类型的市场,竟然有两种数额不同的费、税,这公平吗?

  霸王条款几时休

  据投诉信反映,大商集团对大连市肉食品生产厂家春和、诚信、础明、海康、宝华、百佳等生产厂家威胁说,如果你们在大连熟食品交易中心市场经营,大商集团全部的连锁商店就“剔”出你们的产品。类似这种情况在大连市内其他市场、商场,只要构成对大商的竞争,大商集团都有类似的“霸王”举动,大连市内一些商业企业,如友谊集团、百盛二部、国美大连店等都领教过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的打压……一些生产厂家和经营业户反映,大商集团利用市场优势,采用不正当方法打压竞争对手,在业内已经产生了恶劣的影响。

  一些生产厂家和经营业户证实和列举了令人震惊的事实,如,大商规定,入店厂家因生产条件和商品质量被新闻媒体曝光,就要被清除出场,而且大商集团还不支付应付未付账款;大商集团在其单方制定的超越法律约束的条款中,可以依据各种条款名目对入店生产厂家和经营者施行数额从200元到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他们可以任意进行所谓装修和经营布局调整,给入店厂家和经营户由此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进入大商集团属下商店的厂家及经营者的产品,不允许再进入大商集团以外的店铺,等等。据这些厂家及经营业户透露,诸如此类的霸王条款,是大商集团不正当竞争的一贯做法。

  背景链接

  大商集团是注册在大连的国有股份制商业企业,其前身是大连商场。据大商集团最新发布的材料介绍,它是“中国最大零售集团之一,中国企业500强列96位,大连市惟一进百强企业”;据称,其经营占地面积超过150万平方米,资产市值总额超过100亿元,拥有大中型店铺120家,年销售额2004年已达200亿元,员工总数10万人,纳税总额5亿元。

  《市场报》 (2005年01月28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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