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华: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工程全停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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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6日 22:3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 赵胜玉)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今天在此间正在举行的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称,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未批先建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依法处罚。 他说,二00五年环评工作要加大改革力度。
一是重点抓好规划环评和大项目环评,促进生产力合理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在国家和地方制定“十一五”规划的过程中,推进工业发展、土地利用、流域开发等各类规划环评工作。 二是严格执法。对未按规定履行环评报批手续、未批先建的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依法处罚,严厉查处环境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形成违法必究的执法氛围,通过严格执法,制止部分行业盲目投资建设。 三是规范管理。按照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程度调整环评审批权限,完善分级审批制度。 四是实行政务公开,加大社会公开力度,只要是不保密的项目,要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审批意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审批重大项目和环境敏感项目时,要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鼓励建设单位、行业部门、公众积极参与。 五是严格环评队伍监管,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环评市场化改革,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六是开展国家环境友好工程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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