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岳:查处违法违规项目环保总局决不手软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 05:18 中国经济时报 | |||||||||
时报访谈 本报记者 刘树铎 日前,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向新闻媒体通报了30个严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名单,责令立即停建,并将对其重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
这是自去年12月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在环评执法上第三次出击。这次突击检查,使得违法项目措手不及。舆论认为,环保总局正在掀起一场“环评风暴”。这场“环评风暴”缘何掀起?又将刮向何处?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刚刚分管环评的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 中国经济时报:请您介绍一下此次通报的30个严重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有什么特点? 潘岳:这些项目与去年被查处的铁本案有相同之处:环评报告书未获批准就开工建设,有些甚至已基本完成。最典型的江苏太仓港环保发电厂建设项目,二期、三期工程都违法擅自开工建设。在有关部门受理四期工程2×600兆瓦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其240米烟囱已经施工到顶。徐州华鑫发电公司扩建2×300兆瓦工程等项目,目前也已经基本建成。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不少项目已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立项。例如,三峡地下电站项目于2004年11月经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批复同意建设;三峡工程电源电站项目经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2003年9月同意建设;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项目2002年9月国务院批准立项。但是,这些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都没有经过环保部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更加令人瞩目的是,这30个项目投资巨大,几乎个个都是数亿乃至上百亿元的规模。三峡工程电源电站项目静态总投资4.27亿元;三峡地下电站项目静态总投资为69.97亿元;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1260万瓦(18×700 MW),静态总投资446亿元。 中国经济时报:既然被查处的项目大部分投资金额大,有的已经被有关部门立项,环保总局在这次查处行动中有没有遇到阻力?又是如何排除这些阻力的? 潘岳:这次查处的项目投资如此庞大,而且大部分是当前最热的电站项目,必然涉及巨大和复杂的利益关系。依法停建这些项目,引发的震动可以想象,国家环保总局面临的压力不言而喻。加之不少项目已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立项,从而增加了查处的复杂性。 但查处违法违规项目,国家环保总局决不手软!环保总局很快将派执法人员对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清查,决不能不了了之。今后还将不定期地对这些项目进行检查和抽查,防止反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 中国经济时报:环保总局顶着各方的压力进行这次查处行动,请问环评制度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有何重要意义? 潘岳: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但在控制新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重要措施。科学发展观不能仅仅是一个理念,必须有法律制度来支撑,比如绿色GDP、环保指标进入干部考核、公众参与等等,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是重要法律支撑制度。 中国经济时报:我们注意到,您分管环评一个多月来,环保总局发布的三个重要新闻,都是关于环评的。有评论说,这是您的三板斧。您能不能再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潘岳:这是国家环保总局的坚定决心。如果说三板斧,那么第一板斧就直指蜂拥上马的电站项目。2004年12月9日,向媒体通报,环保总局要求严格电站环评项目,坚决制止电站无序建设。之所以紧急叫停蜂拥上马的电站项目,是由于形势已经相当严重。在全国电力需求猛增的情况下,一些地区和企业不顾国家多次重申电力建设必须有序发展的要求,违法违规开工建设了大量电站项目,致使电站在建规模远远超出电力规划确定的目标,也超出了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极易再次形成高能耗工业无序发展的恶性循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巨大挑战。从2004年1月至11月,国家环保总局已受理200个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总装机容量为17559万千瓦,如果这200个项目全部上马,预计将增加耗煤量4亿吨/年以上。如不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将新增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500万吨/年和5326万吨/年以上,部分省区将很难完成国家二氧化硫“十五”总量控制目标,必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第二板斧,是砍掉不合格环评单位。2004年12月27日,向新闻界通报68家不合格环评单位处理情况,以坚决捍卫环评法的严肃性。 我们都说环保法律不健全,环境执法手段软、难度大,环保不被重视,工作难以开展,这固然是当前环保工作遇到的阻力。但是,有很多问题来自环保部门内部,环保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环评单位不规范运作等客观上助长了企业有法不依的现象,是造成《环评法》执行难的重要原因。 2004年底,国家环保总局对全国的198家甲级和728家乙级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68家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严肃处理,吊销山西军工环保应用技术研究所等8家单位证书,降低内蒙古大学等4家单位评价范围,暂停山西临汾市环境保护应用技术研究所等11家单位业务并限期整改,通报批评16家,暂缓发证29家。 按照环评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环评审批单位、评估单位、报告书编制单位都对环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执法必严,首先要严管与执法相关的所有部门和单位。 而第三板斧,是严厉查处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违法必纠,使大家认识到,环境影响评价决不是橡皮图章。 中国经济时报:虽然《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法》已经正式颁布实施一年多了,但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未经环评就开工建设的项目仍屡屡出现,您认为《环评法》的实施遇到的阻力是什么? 潘岳:首先是一些地方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到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一些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冶炼、小铁合金、小化工等被明令禁止的项目,在一些地方竟然呈现蔓延趋势,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有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中,不管项目有无污染,只要来投资就批准。有些地方领导出面干预,片面强调简化审批,限期办理相关手续。 其次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执法不严的问题还相当普遍,个别地方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中存在“首长意志”、“先上车,后买票”等违法现象。有的环保部门甚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厂址选择明显错误的项目也予以审批。 三是环境影响评价质量亟待提高。有些环评单位不坚持科学评价,不敢以客观的事实和科学的数据说话,评价结论含糊,模棱两可,将项目的环境可行性与否的结论推给审批部门,甚至极个别的环评单位弄虚作假,编造、伪造数据,或者隐瞒事实,严重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落实,使环境影响评价流于形式,丧失了第三方咨询机构起码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是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工作开展不足。中国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政府主导型,以有限的政府力量去监管数量庞大的建设项目,显然力不从心。
|